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馅饼瞬间变陷阱有苦自申 旅行社行骗内幕大起底
2007-09-17 10:40:06|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2页/共4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侠客:heng1231@yahoo.cn

相关标签: 旅游 | 团队游 | 特色路线
黑心招数二
趁着度年假,在上海工作的陈先生来广州度假。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在北京路接到派发的旅游卡片,于是联系了“广东省中国旅行社”,想报名海南游。这天,陈先生一行4人按约定时间来到天河公园门口,并当场交了每人138元全包价的团费。刚到珠海,随车的导游便要求车上的游客每人再多交240元,游客纷纷表示异议,称与广告不符,谁知导游脸色一黑,称如果旅客不交钱,就很难保证行程安全,无奈之下,游客只好交了钱。第二天,令人意外的事情又发生了。深圳的导游换人了,并且故伎重演,让旅客们每人再加付240元。有了前一天的教训,大家也只好忍气吞声。然而,第三天,按照原来的协议,早早收拾好行李的陈先生一行等待着旅行社通知海南之旅的集合时间,但左等右等,就是不见旅行社与他联系。焦急的陈先生打电话过去却没人接,再次打过去电话才知对方已关机。这时陈先生才觉得大事不妙,并通过114查到省中旅电话,才知道自己被骗了,之前交的3500元也一去不回。
【个案点评】
“合法拼团”是旅游业的专属名词,而“卖猪仔”则是消费者的专属名词,两者的共同点是团友来自不同的报名点或是报名社,而不同的地方是前者报名前就知道“有可能被卖”,后者是“被卖了以后才知道”,因此“合法拼团”是合法的,而“卖猪仔”是违法的,两者有本质上的区别。据知情人透露,这些“野鸡”旅行社是“三无”社,一无经营许可证,二无导游,三无车辆。通常是在居民楼租套房子,买台传真机,买部不用身份证登记的神州行手机,租辆车,再雇几个人去车站、广场游客多的地方拉客。陈先生的个案则是典型的被“野鸡”旅行社“卖猪仔”了。
黑心招数三
近日,广西的李小姐和朋友来广州旅游,路过宏城广场前,几张卡片塞到她的手里,细看发现是深圳、珠海1日游的广告,其中深圳1日游才58元。李小姐本来就很想去深圳,再加上派卡片者信誓旦旦。第二天早上,李小姐就在新天河宾馆门口登上了开往深圳的旅游车。除了在车上加收了240元以外,旅行车拉着他们大跑购物点,而不是按照原来的路线走,一天下来,该去的景点没去,尽是游购物点。最令她不快的是,她在导游的怂恿下,花了8000多元在罗湖买了一部照相机。回来一问,这款照相机价值不超过2000。李小姐说:“当时女导游误导我,说这款相机是现在最时尚的,功能最齐全,她前不久也买了一台花了1.5万,现在降价了。我总以为罗湖的东西便宜,所以就轻信了。”
【个案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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