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的近代史,可以说就是一部思想世俗化的历史。文学便是其中一种非宗教的、世俗化的现代建制,是一种要摆脱神学与教会的建制,但它仍然保存了一些它要挣脱的东西。在西方就有过文学被神圣化的历史,文学文本一旦写成,就成了被膜拜的对象,甚至被偶像化。所以德里达说,在文学与宗教之间,一直存在着某种宽恕的场面:作家因挣脱了宗教而请求宽恕,他与宗教之间是存在着某种债务关系的。西方的文学观虽然倡导这种想象性与审美性的文学文本与其它文本的隔离,但是它仍旧保持着与宗教和理性主义传统的血缘。这种文学观一旦传入没有宗教基础的中国,导致的最严重的后果就是文本与作家人格的分裂,文本成了一种与作家人格毫无关系的“创造”。因为没有这种宗教与理性传统的校正体系,所以“中国文学之假”成了一个世界范围内特殊的文化现象。所以,在西方文学观之下发展起来的中国文学,首先要辨别的是“真假”问题,其次才是“好坏”问题,这和中国制造的某些产品倒是有些类似。
三、文学并不是道,而是寄道于文学中
而中国传统文学观早已解决了这个问题。中国文化强调的是内在超越,所以深信价值之源内在于人心,同时外通于他人及天地万物,这种“人文精神”形成了一个悠久的思想传统:上自孔孟老庄,中经禅宗,下至宋明理学,都是以自我的体认与修养作为思想的主要目的。孔子说“为仁由己”;孟子说“尽其心者知其性,知其性者则知天”,说“人人皆可以为尧舜”;禅宗说“平常心是道”,中国文化似乎早就知道,人是无法真正把握那个超越世界的,所以认为它与人间世界是相互交融的,离中有合、合中有离。所谓“道”即人生,人生片刻也不能离开“道”。
这种文化落实在文学观上,就是韩愈所言的“文以载道”,这里的道就是指现实人生。所以著有《文史通义》的章学诚认为:“文章之变化,非一成之文所能限。”也就是说文学并不能单从文学本身去学。这其实与韩愈的说法相近,即认为文学并不是道,而是寄道于文学中,这是中西文学观的一个大分别。中国古典文学作品的构成,也多是出于某种社会需要,在实用功能的基础上加上一番修辞而已,所谓“言之无文,行之不远”。曹丕说“文章乃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虽然后一句体现了文学的独立性,但前一句仍然成为中国古代文学的共同标准。
四、这种对实用文本的尊重,是一种直见性命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