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达临阳,天已经黑了。林梦宇望着窗外闪闪烁烁的城市,感到异常亲切。说也奇怪,十几年里想到他的时候并不多,加起来也莫过于这几天。而此刻,竟是那样迫切地想见到他。记忆中,他总是穿着件褪了色的军上衣,深蓝色裤子。镜片后的眼睛里时不时流露出忧伤的神情,显出比同龄人更多的老成来。
那是一九八五年的秋天,林梦宇轻盈地走在街道上,冲着树桠间飞起的两只小麻雀轻唤道:I Love you!小麻雀扇扇翅膀飞远了。林梦宇回过神,笑眯眯看着街道两旁的行人,发现有许多眼睛有意无意地瞟着她,才感到了自己的与众不同,就后悔不该穿裙子上学。她甚至有些担心,同学们会不会用另外的眼光看自己。直到走进县一中,听到朗朗的读书声,心里才稍稍踏实了些。
县一中位于县城的东南角。县城穷,却很自豪。值得自豪的原因一是教学质量好,为全省状元县;二是红军会师之地。穷的主要原因是旱。贯穿县城的秀水河常常以泪洗面,却怎么也洗不掉它龟甲般的河床,而这龟甲似的河床就映在小县城人的脸上。无论男女老少,无论春夏秋冬,小县城人的脸上总带着干涸。当然最引人注目的是耸立在县城中央的会师塔,它无疑是小县城一颗璀璨的明珠。而与会师塔形成鲜明对比的县一中校园,和小县城人的脸是成正比的,显得暗了些。
进了教室,迎着同学们眼里瞬间的光亮,她觉得自己成了一盘苦苦菜里的调味品。自豪的同时也有点失落,瞧那黑糊糊的房顶墙壁,破旧的桌凳……
这时,她看到同桌正冲她笑着,就问她叫什么名字。
“罗蒙蒙。”
“好听,城里人的名字。”
罗蒙蒙脸上浮出腼腆的笑容。
一个粉笔头从讲台上飞下来,打在罗蒙蒙的桌子上。
林梦宇忙收敛了话头,坐直身子正视讲台。
班主任正在黑板上写着: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古代男子的求爱方式。
林梦宇冲罗蒙蒙耸耸肩膀,吐一下舌头,在回头的瞬间,发现一个灿烂的笑容从教室一角暗送过来,还冲她眨了眨左眼。后来,她知道他叫赛亚杰。
这天晚饭后,林梦宇骑车奔学校而来,一只手塞在牛仔裤袋里,一只手扶着车把,旁若无人地吹着口哨,随意地摆动着肩膀,秋风吹来,发丝飘飘,风情万种。她带着一脸惬意来到校门口时,外班几个男同学正望着她窃窃私语。从他们的眼神里,她看到了羡慕和迷恋。这是常事,从初中到高中,她是在这熟悉透了的氛围中度过的,为此而沾沾自喜。她的人生哲理是要么做绿叶中幽雅高洁的荷花,要么当白雪纷扬中傲然挺立的红梅。她迎着阳光一样的目光,像男孩子那样,潇洒熟练地倒了几圈车链,使车速稍稍慢了些,然后擦过那几位男同学进了校门。锁了车,又一路吹着口哨,食指旋着车钥匙,进了教室,冲班长喊:“我的票呢?”还没等班长回答,赛亚杰就将两张票在她眼前晃了晃。林梦宇拿了票,出了教室,准备去女生宿舍叫罗蒙蒙。“哎,还有我的哩。”她这才反应过来,原本一人一张,他怎么会有两张?望一眼赛亚杰。赛亚杰也正望着她,搭讪道:“看你没来,就领了。正准备送去。”林梦宇似乎悟出了点什么,忙撕给他一张,转身就走。“一起走吧。”赛亚杰紧追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