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讨论房价时,居民的购房能力也是一个参照系。如果房价之高超出了居民的购房能力,长此以往,新建的住宅卖不出去,这样的房地产市场没有可持续性,房价肯定会降下来。
有人说:“我一个月的工资只有3000元,现在深圳一平方米住宅均价超过20000元,买套100平方米的房子要200多万,我就是不吃不喝还要干700个月才凑得齐买房的钱,这样的房价还合理吗?”
然而,抱怨和偏见使人离开真理更远。面对一个具有挑战性的问题要以冷静的心态客观地分析,从而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我们首先研究一下中国的房价收入比的变化情况。
每户居民年收入应当等于城镇居民每人全部年收入乘上每户人口。房价收入比应当等于每套住宅均价除以平均每户全部年收入。自1987年以来城镇居民的全部年收入在持续增加,同期,每户住宅的房价也在逐年升高。房价收入比的大小就取决于这两个变量相对的上升幅度。从1987年到1993年房价收入比逐年上升,1992年房价收入比为7.6,达到第一个高峰。在1993年以后,由于城镇居民的收入增长速度超过了房价上升幅度,因此,房价收入比呈现下降趋势。1997~2000年房价收入比基本上在6.8左右波动。2001~2003年房价收入比呈下降趋势,在这段时期内,社会上并没有出现对房价的抱怨。2003年以后,尽管城镇居民的收入继续增加,但是房价上涨速度超过了居民收入,房价收入比开始呈现上升趋势。特别是在一些大城市房价飞涨,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不满。2004年房价收入比为6.67,仍然低于2000年的水平。由于房价高速上升的趋势只延续了3年左右,因此,从全国的数字来看,尚且没有严重扭曲房价收入比。
房价到底有没有超出居民的承受能力?当新闻媒体上有人抱怨房价高得让人受不了的时候,房地产商却说,房价是市场供给和需求决定的。房地产市场上需求旺盛,别看房价高,买的人却不见减少。在有关房地产的会议上,有的学者说,由于老百姓买不起住房,房价必然要大滑坡。可是,许多房地产商却表示,他们从直觉上感受不到房地产的需求在衰退。既然对房地产的需求如此旺盛,房价怎么会大幅度下降?两方面争执不下,各说各话,究竟谁是谁非?
从房价收入比来分析,看起来还是房地产商的判断和感觉比较正确。在房价上涨的同时,居民全部收入也在上升。尽管从2004年起房价上涨速度普遍超过了收入增长率,但是就整体来看,房价收入比依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夸大房价上涨对购房需求的冲击是没有根据的。
2007年第一季度GDP同比增加11.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35元,同比增加19.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6.6%。同期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5.6%,涨幅比2006年第四季度高0.3个百分点。从这些数据来看,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幅度高于房价上涨幅度。2007年第一季度的房价收入比未必会明显上升。从全国来看,居民购房能力并没有显著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