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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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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线 2007-09-11
跟往事干杯 2007-09-11
来,来一场游戏! ——阡陌十二色之陌若篇 2007-09-11
输家 2007-09-11

Parallel lines, move so fast,

toward the same point,

infinity is as near as it is far.

            ——Kings of convenience

             冯斌和回忆录

                 

  我呢,你可以称我为一个曾经红极一时的言情小说家。年轻的时候,我擅长写一些通俗易懂的青春读物,以飨那些对纯粹爱情怀有纯粹期待的少男少女们。我的许多作品被各类大型报纸和期刊争相刊载,那时的人们都称我为天才作家。在我二十五岁之前,就有不下十本我的小说集被各大出版社一版再版。不过这一切都是过眼云烟,在我如今的生活中,这些曾经的虚名几乎是不着痕迹的,除了一本纸页发黄的杂志能够偶尔唤醒我对那段生活的回忆。那是某某年的一本《东风》,里面在显要位置刊登了一则启示,上面寥寥几言,意思是说我由于种种原因,暂停在《东风》上连载我最新的长篇小说。关于那篇小说的内容,我并不想费太多的唇舌叙述。我想说的是,作为一篇“已经过时的读物”(有些评论家如是说),那个故事像以前我所写的所有故事一样冗长、单调并且无趣。无非是我以一个情海几度沉沦的过来人的身份出现在故事当中,轻拉着当年我最亲切可爱的少年读者们的手,慢揩细泪诉衷肠,完全不符合这个时代的节奏和脉搏,像一个无比邋遢的人漫步在繁华的台北街头,你可以说他风骨犹存,也可以说他是个不合时宜的嬉皮。

  如今我已是风烛残年,不能够为这个世界再贡献一些什么了,相信这个世界也不再需要我这个将死的人了。话又说回来,对于这个健忘的社会和生活在其中的那些健忘的民众们,我从未也永远不会指望一些什么。在那些曾经读过我写的那些畅销读物的少男少女们之中,有些早已经成家立业,有了各自的一份生活。我有些羡慕他们,或者不如说是嫉妒。他们如果以一个人的面目出现(比如说张三或者李四),那么他或者她的面目并不会显得十分狰狞。但如果他们拧成了一股绳,按照同一个思维方式来思考问题,来决定是否去褒扬或是贬低一类人,那么这种群体的默认规律就会变成一只沉默的手,它足以扼断你的喉咙,决定你的生杀大权,不给你片刻喘息或是挣扎的机会。通常情况下,那些所谓的舆论人物或是热点问题,都在舆论的轰鸣之下被一下子轰晕了头脑,接着便在舆论面前晕头转向的摔倒,样子十分的丑恶难堪。在别人看来,我似乎是属于早就看透了这一规律的人,于是我选择了红极而退,默默无闻的活着。但我想说的是,对于我这个选择,至今,至我尚有一口气苟延残喘的如今,我都没有丝毫的后悔。若不是有朝一日我又碰见了那名歌手,我会选择把曾经发生的那一切都静静的带进我的棺材里去。让它们在无数冷漠的眼光下默默的发生,最后再默默的被带走,就像它们从未发生过一样。

  那名歌手的名字我忘记了,但容貌我至今清晰的记得。以至于那天在深巷街里,我一眼就将他认了出来,但就是不知道该如何吸引他的注意力。我试图去叫他的名字,但嘴半张着,名字却消失在了空气里。人们通常会因为一张面孔而记住某一个名字,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发誓自己永远不会将他忘记。而记忆的光鲜终有限期,敌不过岁月蹉跎。那张面孔会慢慢丧失它本来的颜色,最终淡得消失不见,只剩下了一个风干的名姓。那些曾经在你生命中匆匆经过的人,或是由于一些美丽的错误进入你视线的人,或是那些曾经一度让你认为却少了她或者他就无法生存的人,你是否还能够记起他们的容貌?如果让你丢弃那些发黄的照片,只面对着一张白纸,你是否能够用笔勾勒出他们鼻梁和嘴唇所构成的弧度,是否能够填上他们的眼睛和眉毛的颜色?抑或你坐了许久,那张纸上依旧是空白一片?

  而我则不然,姓名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人的面孔才是真正重要的记忆。我通过一些图像来记住我所想要记住的每一个人。这些图像大多具有一个暗淡的背景,人们脸庞的轮廓却很清晰。他们一动不动的立在那里,各自装着各自的姿势,各自有各自的神情。对我来说,我也许会遗忘他们的姓名,但他们的容貌却被完好无损的保存了下来。我相信,此时此刻,假如我再次伫立于繁华的闹市街头,我依旧可以在人群中辨认出那名歌手的面孔,就像那个冬天一样,不费吹灰之力。他的面孔,纯粹,干净。那是一张可以历尽喧嚣的面孔,也可以淡泊得如同没有任何曾经。也许正是因为这面孔的独特使得我记住了他。在历经了这么长时间的世事变化之后,我的头脑中一片茫然的混浊,没有光亮,也不方向,唯有这张面孔却鲜活如新。这些年我的记忆力逐渐开始减退了,有时候我甚至认为,有朝一日忘记我会自己的名字。但即便这样,那个歌手的面孔也不会被我忘记。

  这样说来,也许很多人认为,我似乎对那个歌手有着一些情感上的觊觎。而请相信我,我虽然至今孤身一人,孑然于世,并且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注定孤独的了结此生。虽然我的一生孤独是因为一个人的缘故,但这个人绝对不是这个歌手。可是,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个歌手在我生命中的再次出现的确终结了我的等待,那份长达三十年的、漫长的等待。毕竟,每个故事都需要有一个结尾,无论是三天,三年或者是三十年。

我年轻的时候曾经一度热衷于去写一些“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它们多有处心积虑的阴谋圈套,情节大多脱离现实,太过偏激。但那时叙述是我的乐趣。我精于此道,乐此不疲。那时我热衷于成为故事中人物命运的主宰,肆意操纵着一切的生死,以此来惩罚那些不合时宜的痴男怨女,希望能够以这种残酷的惩戒带来某种警世的意义。尽管故事中死去的人们和我没有素未谋面,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但他们必须遵从于各自的命运。

  我赋予他们各自以命运。是我创造了他们。创造的过程并不怎么困难。

  首先,我许诺给他们每个人一个曾经,让他们在故事发生之前就成为一个有故事的人。形形色色的人物和他们形形色色的背景,这些都给人们的情感留以巨大的延展余地。城市大多满目疮痍,景观皆是悲怆。人物大多久经杀场,饱尝世态炎凉。他们的眼角眉梢必有细细的纹路,每一条都可能是一场曾经惨烈的争战——如今折戟沉沙,累累白骨化为烽烟散去,只剩下一片片荒凉的古战场。

  之后,我会使尽浑身解数诱惑他们犯下重重的罪孽,让他们被万人唾弃,从此惶惶不可终日。他们必定都拥有人世间最难言的苦衷,时时刻刻的被种种欲念所折磨。他们必须承受生活的煎熬,回首苍茫,并且不见前途。他们不可以麻木,不可以对于他人的生死无动于衷。他们必须时时刻刻享有那种难以碰触的脆弱和敏感,但却不能够避免被生活肆意践踏的悲哀命运。他们必须死去,因为一些莫名奇妙的原因。必须大胆尝试各种各样的死亡方式,磕药、溺水、捆绑或者窒息。他们对此除了接受,根本无能为力。

  这本身便是他们自己的宿命,而享受宿命是他们的权力。

  当然,我心中完美的故事故事必须在他们死去的那一刻戛然而止——纵然他们在活着的时候濒临爱与恨痛苦的边缘,每时每刻都痛不欲生,但结尾却总有湛蓝的天空,以及天空下那片被绿色凝滞的草坪。那其间偶现的一抹白色,必定是少女的白裙,或者干脆化为天边一朵灵动的云。当然,你也可以视那抹白色为月光,或者尚未被超度的亡灵。它们四处游荡,成为蓝天碧草间一个神秘缥缈的远景。你知道,我允许人们在阅读我的故事时随心所欲。这是他们阅读的权力。有时我是个暴君,但专横和残暴的一面只在我自己所写的故事中显露无遗。对于剩下的一切事情,对于生活和现实,我根本无能为力。但是,谁也不会知道,那时我有多么爱这样的创造。

  请允许我解释一下我这执著的“怪癖”,究其原因似乎还是源于我那最不愿意被人谈起的、可怕的童年和家庭。当代心理学家的种种条条框框虽然为我所不齿,但却无一例外的在我身上应验,这是我这后半生注定惨淡的原因。我的童年,如果有选择的话,我情愿永远不要回想起那段痛苦的经历,更不用说用纸和笔将它们逐一写下来,换取谁的什么同情。请相信我,一个行将就木的人不需要谁的什么同情,只需要求得平静,哪怕片刻也好。即便是套用狄更斯小说中孤苦伶仃人物惯常的开场白(我出生于,我出生在,我的家庭)也不能带给我以丝毫的慰籍。家中的赤贫使我难以生存,我能存活下来便是一个奇迹,更不用说去获得必备的、良好的教育。但即便这样,我仍然在种种巧合之下(比如我的叔叔是个新派小地主家的账房先生之类的)认识了一些字,并且接触过一些新派的读物。我记得其中有一位俄国的作家对我的影响颇深,甚至我一度认为那个人就是世界上的另一个自己,奋力让自己的一切向他看齐。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发奋努力,我终于摆脱了那个赤贫的阶层,进入了所谓的大城市,开始了我半工半读的求学旅程。我从来没有试图去掩盖我的曾经,但事实上,他们也不曾经常问起这段回忆。我含蓄的谈吐以及小说中唯美缠绵的情节,我健壮的身体和敏锐的思维,使得没有任何人能够把那个伏于案前奋笔疾书的、意气风发的、年轻的我和曾经那个在乡下的饿得直吐的小子之间扯上任何的关系。但对我来说,那段记忆是永远存在的。它不会因为我有意或者无意的隐藏而消失,更不会因为我的再度提起而增添任何的荣光。当然,一度有一些有学识却着实无聊的通俗小说评论家乐于将我让小说中人物统统死去的悲剧情结和我那悲惨的、根本不值得一提的童年联系起来,认为我“在小说中对笔下人物的完美塑造和那些明显设置的悲剧结尾”都是“由于我对童年拥有痛苦的回忆而产生的”、“一些对于美好事物的明显的毁灭倾向和报复心理”所致。被他们这么一说,我温文尔雅的面目顿时在公众面前显得可憎起来。那时的我初出茅庐,仗着自己工科出身,自恃清高,根本不在乎把持舆论的风向,根本不把这些老朽垂死前的谰言放在眼里。结果,评论界对我小说的批评愈演愈烈,最后演变成了一场无缘无故的炒作,最终引起了舆论的一派哗然。那时的评论界几乎一度掀起了追寻我童年的风潮,这种恶行几乎在那个时代的每篇《文艺评论报》和《先驱导报》上都有体现。我那赤贫的出身成为了公众茶余饭后的谈资,我那卑微的、破裂的家庭关系成为小报争相娱乐的对象,甚至有某些拍三流色情片的导演上门来拜访,要求拍摄一部“能够反映我童年状况的儿童题材影片”等等。我第一次感受到原来还有比极度赤贫更让我恐惧的一面。

评论界抨击我最凶的那阵,我正在大学里战战兢兢的上我最害怕的一门课:新型材料分析与应用。那时我最畏惧实验室里的高倍电子显微镜。这社会就是一架巨大无比的电子显微镜,将你身上的一丁点瑕疵都几百万、几千万倍的放大。所有的这些也许会在有朝一日我压倒,也许不会。这一切在当时都还没有分晓,而我却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陷入了另一个漩涡当中。

  那年,我离大学毕业还有两年半。那年发生的一切我都记得很清楚。那年之前的一年,我因为太过急功近利,出过一本带有自传性质的小说集,里面虽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描写我童年的片断,但却含沙影射了一些曲解我家庭关系的现象,语气可能过于嘲讽了,但却因此触动了评论家们最不能被触动的那根神经。正是这本书引起了评论界的轩然大波,并且在来年年初的时候彻底封杀了我的全部小说。出版社和报界达成共识,同仇敌忾,一律禁止刊登我的作品。我一下子又变得孤立无助。

  那之前为了应付各界,我结识了一些不应该结识的朋友。他们年少轻狂,肚子里有些墨水,荷包里有些钱,便想仰仗着我的名气之后怎样怎样。那时的我才稍稍有些名气,但名气毕竟不能当饭吃。我在他们的带领下出入各种销金的场所,酒足饭饱该买单之余,他们也略微见识到了我的拮据和窘迫。他们之中有个叫查雷的人,主动提出借给我一些钱,并且许诺不够可以再问他拿,要多少给多少。那时的我初入那纸醉金迷的世界,被一切晃得睁不开眼,也就半推半就的“拿”了他的钱。之后又拿了几次,我记不清了。但可以确定的是,大学还没毕业,就陆陆续续的便欠下了一笔可观的债务。当时我并没有对此在意,因为谁都知道那个人最仗义,家中背景又硬。而年初我的小说被彻底封杀,我的生计忽然一下子就没有了来源。那阵子我手头还有一些钱,但根本不够维持我两年半的学业,更不用说去偿还那笔天文的债务。周围那些曾经很“仰慕”我的朋友也都渐渐的疏远了我,只剩下我一个人孤立无助的呆在一座空荡荡的城市里。那段艰辛和苦涩我也从来没有向任何人提起,现在之所以说出来,则是为了在我死后,能给一些和我有同样经历的人一些积极的建议。不过我也知道,社会本来就是这样,各人的苦难,冷暖自知,有些事情说出来也无济于事。

  其实人并不怕出名甚早,但就怕及早出名之后又极快的被人遗忘。大众的冷落是一座荒凉的坟场,一座座旧坟坍塌,一座座新坟又竖起,如此循环往复,没有止境。不过那时候我倒情愿尽快被人忘得一干二净,好一切从头开始。其实那年寒假我本来想回趟老家来着,所以连学校的假期住宿手续都没办。整整一个寒假,我都躲在租来的地下室里,没有暖气,没有上下水,厕所公用,洗澡要排队。每隔一段时间,头上的管道里就哗啦啦的流淌从楼上流下来的粪便或者是其它污物,一想到这些,我连饭都吃不下。而忽然遭受到了这莫大的打击,使我更不敢回家,只能在另外租便宜的房子去住。手机和其它能卖的值钱东西都给卖了,每天算计着过日子,一天三餐只吃包子。地下室对面食堂八毛钱的包子我也只敢一顿吃两个,否则下顿就会没的吃。那阵子为了节约体力,我每天都闲着,但每天起床时却都精疲力尽。我也曾试图改变文风,化名去给一些二流的杂志投稿,但稿子都大多石沉大海。有些编辑虽然给了回音,但一听是我的声音就闪烁其词。最后,我甚至连公共电话的电话费都掏不起了。

  面对着这些批评和否定,我甚至开始怀疑起自己曾经引以为傲的才华。我忽然觉得,这整座城市里,唯一不认识我自己的似乎就是我自己。但那时候毕竟年轻,虽然经历了这样的大起大落,但仍然不会往极端的方面想。只想着先找份事情做,撑过了春节,撑到开学,一切就又能够恢复正常了。可是,学费呢?学费从哪儿找呢?一时间,我不知道应该去找些什么样的工作才好。这说来有些可笑,毕竟我以前是半工半读才上了大学,能吃的苦我都吃尽了。但那阵子的我已经被这个功利的社会惯得心高气傲,不习惯再去给人低声下气的当侍应,不习惯再去站在奢华的卫生间里发餐巾,而是已经习惯靠着挥挥笔杆子赚稿费养活自己。后者总让我产生一种脑力劳动的优越感,而以现在的眼光来看,那无非是自认为辛苦赢来的自尊和虚荣,不舍得一下子全部放弃而已。

  后来还是查雷找到了我。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还来找我,他并不缺我欠他的那些钱。所以我更愿意认为,他是真的为了帮我才来看我,而不是为了别的。那次两杯热酒下肚,他的态度一下子就变得特别的真切,几乎让我认为他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我着想。他见到我的惨状便语重心长的拉着我说,其实不写书也有很多办法赚钱,关键是看我愿不愿意去干。我当时喝得头晕目眩,也不记得和他说了些什么。后来发生的事情,后来发生了些什么。他似乎拉着我出那地下室的门,门口有股嗖臭的味道,门在我身后特别大声的关上。之后就是刺目的一大片明亮,晃得我睁不开眼。他一直在旁边架着我。我们两个这样并肩走了一阵,他又找来辆出租车。车门又在我身后特别大声的关上。车七拐八拐,路旁的街灯让我恍恍惚惚的。被他拽下车之后,我好像是往前一扑,之后就吐了。吐了之后的事情,我就什么也不记得了。第二天早上醒来,我头疼得睁不开眼,但睁开眼之后我就立刻又闭上了。我和他,一个男人,并肩躺在一家小旅馆的床上。他什么都没穿,我只有脚上套着双袜子。身下的床单上有斑斑血迹,他的一条手臂还搭在我身上。我哭了。他似乎察觉到我醒了,翻了个身,继续睡。

我这辈子从来也没想着要处心积虑的伤害什么人,因为我知道那滋味并不好受。如果说我并不恨他,这听上去也许有些矫情。但请相信我,至今我都没有找到什么理由去怨恨他。这辈子对不起我的人太多了,而我却只记得他们的好,这也并不是因为我想装什么慈悲面孔去同情什么人。事实上,被同情和被怜悯都是为我一直所渴求的,但在我的生命中,它们却一直扮演冷酷无情的角色,躲在阴暗的角落里,说些揶揄的话,抑或是闪烁其词什么的。有些人在穷途末路时依然会说自己并不需要谁的同情和怜悯。我和他们不同。我需要。你可以直接用最粗俗下流的话辱骂我,甚至打我,踹我,使尽一切卑鄙无耻的手段来侮辱我。我不是没被人那样对待过。我也并不在乎这一切。在那个将我遗弃了的世界里,我只需要一个人的同情和怜悯,哪怕他处心积虑的一心只想着害我。只需要一个人就可以,一个人。而怨恨,我真的没工夫去怨恨谁。你看人心就这么大,装满了这些,那些就注定无处可放。这世界逼着我做了选择。我有了取舍。当你没有了爱也没有了恨,你要么就无爱无恨的活着,如同一具行尸走肉。要么,你就得试着去爱上那些曾经伤害你的人。他们并不爱你,但他们一定会有些许的愧疚,从而怜悯你。你知道,那正是我所赖以为生的怜悯。

  那么,你现在还唱歌吗?

  那天在深巷街的咖啡馆里,伴随着黄昏的光线中不停飘舞的灰尘,我这样问那名歌手。

  他怔了怔,回答说,你还想听吗?

                 

  余明和“平行线”

                 

  那天是查雷带他来的。查雷总带些这样那样的男孩来“平行线”,总是先不声不响的找个地方坐下,然后便随便找个借口离开,把剩下的一切都交给我来处理。我不怎么喜欢他们。他们无辜的眼神、局促不安的颤抖对我来说都是查雷故意制造的一种催泪效果,但我却总是上当。作为一个开酒吧的普通劳动者,我自然给不了他们什么钱,但是我可以帮他们介绍些事情做,让他们学会自己去赚钱。但事先声明,我绝对不是别人说的什么老鸨。我找事情给他们做的唯一原因只是因为查雷把他们带进了我的酒吧,并且把他们扔给了我。他喜欢这种抛弃人的快感,并且一直认为我能通过这些人身上捞到什么好处。但他根本不明白,在这整个的过程当中,我挣不到一分钱,还得自己掏电话费做人情。我是个买卖人,十商九奸,对此我从来不否认。我奸我诈,那是因为我为了赚钱为了生存为了生存得更好一些,这没什么错的。这么多只是为了说明一件事情,我之所以这么做,丝毫没有任何利己的企图。我只为了维护查雷。

  我是看着查雷长大的。确切的说,以前打仗的时候,我爹是查雷他老子手下的一个通讯员。我比查雷大整整七岁,所以他刚出生的时候我就抱过他。据说当时他一直哭,但一到了我怀里就咧嘴呵呵笑了。我不记得有这档子事儿,但我爹被炸死了之后,查雷他老子一直当我是他亲儿子,这倒是真的。查雷活到了那个份上,按说已经没有什么生趣,所以他一旦找到了一件有意思的事情,就会义无反顾的做下去。我迁就他,我忍着他惯着他,我放任他以捉弄我为乐。你知道,这些高干子弟天生有高人一筹的优越感,但这优越感却十分的脆弱,必须建立在不停的将他人超越的基础上。我是他这种先天就具有的优越感在今生今世的唯一维系,他老子顾不上教他的事情,我掰开揉碎了一样一样教给他。而一旦有朝一日我不再容忍他胡作非为,他的优越感便会在瞬间崩塌,他就会做出,做出谁知道什么事情来。我是相信因果报应的,上辈子我欠他的,这辈子仍然没有能够还清。你知道吗?当时,就在他死的时候,我已经不再指望下辈子了,一心只想着跳出六道轮回重头再来一次。但我立刻就打消了这个念头,谁知道重头再来一次,会不会又碰上这么个人呢。就算不是他,也许还是会有别人的。

  查雷经常处心积虑的为他们编造各式各样的痛苦经历,正如我所告诉你的,他每天找不到什么事情可做,于是便以此为乐。于是,这些男孩们缺爹少娘的有,被人追债的有,身患绝症的也大有人在。但在这些林林总总的痛苦经历背后,却都无一例外的有一个问题要解决,那就是他们没有钱,只有一幅好模样好身板,当然,还有一颗“空虚的、亟待被人慰籍心灵”。查雷就是这么说的,他总爱和那些搞文艺、搞音乐的男孩们结交,沾染了一身讨厌的文艺腔,还总自以为自己怪不错的。他自诩孤独,甘受莫名的寂寞煎熬,认为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是永恒,但却总是渴望有奇迹发生。他自认为自己怀旧,钟情于一切带有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痕迹的东西,以至于到了偏执的地步。他曾经半夜突发奇想订机票去加拿大极北的一个城市,只穿了件衬衣,只为了去找一张后来被证明根本方不出声音的黑胶唱片。

  反正一句话吧,我要是他那有钱的老子,早就把他掐死了。别问我关于他和他老子之间的事情,他不怎么愿意说,我知道的也不多。但我知道的唯一一点是,他很怕的他的老子,接他老子电话的时候都立正站好,点头哈腰,像极了以前的日伪军。给我的感觉,他们之间的关系不像是父子,更像是那种纯粹的领导与被领导的上下级关系。有些时候领导忙于其它事情,顾不上他这个下属,于是他便四处胡作非为,无所顾忌。而一旦上级忽然决定严打,他就装出一幅唯命是从,诚惶诚恐的样子,大搞形象工程对付一阵子。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能捞的油水他绝对不放过,总之永远亏不着自己。

那时候很多女孩都发了疯似的追他。她们想尽一切方法和他接近,而他也总是来者不拒。一夜之后,他基本就把她们忘得一干二净。尽管他这健忘的毛病很著名,但那些女孩仍然着了魔一样,前仆后继的往他这个火坑里跳。用他的话说,就是“飞蛾扑火,你怎么知道她们死之前不快乐”。他那张脸,他那张嘴,他那个老子,还有他老子那万贯的家财和权势,无时无刻不在诱惑着那些头脑发热的娘们儿们。她们之中有些女孩明明知道他对女人其实根本没有感觉,但仍然对他纠缠不放。她们争风吃醋,逼他威胁他,甚至搬出他的老子来恐吓他,只是为了查雷对其他女人的一个暧昧的眼神或是手势。这可能也是为什么我一直对女人没什么好感的原因。

                 

  刘帆和大屠杀

                 

  我叫冯斌,雷哥的朋友。我记得那天那个男孩这么干巴巴的介绍自己。

  我上下打量了他一下,第一感觉就是这男孩有些眼熟,接着就觉得这男孩太瘦了,脸色也不好。我问他是不是饿了,想不想吃点东西。他想了想,点了点头。当时我一下子就想起了他到底像谁,同时也一下子就明白查雷这回的险恶用心。这小子活脱脱一个刘帆在世。

  我从后厨给那个自称叫冯斌的男孩端了点吃的,都是些生冷现成的东西,他却吃得比谁都带劲。他边吃,我边问他说,你知道查雷叫你到我这儿来干什么吗?他顿时不吃了,愣愣的看着我回答说,雷哥说你能帮我找点事情做。我情不自禁的伸手摸了摸他耳旁的头发,他开始想躲,但终究没有动。我收回了手,点了根烟,问他抽不抽。他说不抽。我想逗逗他,就有一搭没一搭的问他,你爹娘都还健在?女朋友得了什么重病?欠人家钱?被人家追债?他被问得一头雾水,最后他只得小声说他本来是个写小说的,后来出版社不出他写的东西了。家里穷,自己又走投无路,交不起明年的学费。我初听罢他的话,觉得查雷最近给这些男孩想的悲惨身世是越来越有想象力了,后来看他眼巴巴的看着我,几乎要哭出来了,我才知道这回这小子并没有说谎,而那茫然无助的眼神简直像是和刘帆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似的。

  我给查雷拨了个电话,电话占线。晚上倒是查雷自己打过来了,张口就问,那小刘帆怎么样。我说什么怎么样,我打发他走了。查雷一听急了,说我好不容易把他搞到手,你怎么就这么让他走了。你看刘帆都死了那么长时间了,你何必总跟自己过不去。我说他跟刘帆不是一样的人,而且,他纯粹是个孩子,和你以前带来的那些见着人就恨不得脱裤子的也不一样。连这样的孩子你都搞,你不怕以后有报应啊。查雷说你先别扯淡,他现在在哪儿呢。我说我给他买了张回家的火车票,明天早上亲自护送他上车,你就别管了。查雷说你要是把他送走了,你就自己后悔去吧。说着那边一阵嘈杂,电话就挂断了。

  那天晚上我缩在吧台后面,点着雪茄也不抽,谁跟我说话我也不理。调酒师在一旁没少帮我打圆场,老板正闹心病呢,都别理他。我早就嘱咐过DJ陈怎么喧嚣怎么来,并且要把音量放最大,只为让自己千万别睡着。眼皮只要稍微一闭,马上就能看见刘帆,看见他拉着我的手说我不想死啊,看见他跪在大夫面前拉着大夫的手说求求您救救我吧,看见他额头上紫色的斑点,看到他的手。我当时很想给他一耳光,但手都抬起来了,落下去却软绵绵的,最后的力气只够将他从地上搀起来。那大夫戴着大口罩,瞪着眼睛,嘟囔了句什么我也没听清,之后就转身走了。我们并肩坐在某市属医院狭长的走廊里。十一月,走廊里的暖气坏了,我们俩挤着,哭得泣不成声。声控灯一会儿亮了,一会儿又灭了。亮的时候我们的哭声就小一点,灭的时候我们就尽情的哭。最后还是一个套着桃红色羽绒服的护士把我们轰走了。

  一个月之后,刘帆就死了。

  他爸在家里给他设了个灵位,很多人去拜。我在他们家门口蹲了一整天,最后还是刘帆他姐姐实在看不过去了,悄悄把我让进屋,给他上了柱香。一转身看见他爸沉着脸站在我身后,接着我脸上就结结实实的挨了一巴掌。刘帆他姐姐在一旁哇一声哭了出来。他爸比我矮了半头,头发几乎都掉光了,看上去能多老就有多老。我没说话,冲着他爸匆匆鞠了个躬就走了。

  那阵子我每天什么事情都不干,就喝酒,喝多了用头使劲撞墙,撞得头破血流,他在一旁也不劝我。后来还是刘帆他姐姐来找我。他姐姐是个高中老师,说起话来慢条斯理的。听她一说起“帆帆如何如何”,我心都要碎了。她跟说其实家里早就知道帆帆和你在一起,爸爸说见过你一面,觉得你是个明白人,不会害帆帆,他又只有这么一个儿子,所以也没有阻止你们。帆帆在外面乱玩,谁也劝他不住。那时候家里人都以为你能劝劝他,可是没想到变成现在这样。但我们从来没有怪过你,要怪也只能怪帆帆太不懂事,和你没有关系,你千万别为这件事情太自责。你是个好人。

  送走了刘帆她姐姐,我已经哭不出来了。失踪了一个多月的查雷忽然来了个电话,说他现在正在波斯尼亚的斯雷布雷尼察。他说那里真的死过好多的人,据说屠杀时塞族军人是用卡车一车一车的载那些穆斯林过去,下了车就用机枪开枪扫射。现在生者辨认家人尸体的时候都得靠DNA化验。死者生前用过的什么手表啊,钥匙扣啊,头发啊,现在都被联合国人权组织找出来,贴上标签,等着人认领。

生命太脆弱了。查雷最后这么感慨着说。

  我半天才说,刘帆死了,他什么也没给我留下。

                 

  鲁飞和亨利李

                 

  那么,现在这一切就只是回忆了。酒吧里忽然安静了下来,困意来袭。我闭上眼睛之前的唯一念头就是明天一早就让dj陈收拾东西滚蛋。接着,忽然就响起了一段哀婉凄美的旋律。我听出是Cranberries的那首Cordell. Though once you ruled my mind. I thought you'd always be there. And I'll always hold on to your face. DJ陈凑过来跟说,老板,这是雷哥新介绍来的歌手,据说以前是唱民谣的。我怔了怔。雪茄燃尽,烫着了手。我又倒了一杯酒。

  But everything changes in time. And the answers are not always fair. And I hope you've gone to a better place. DJ陈继续说,这小子弹了十年的吉他,乐感不错,技巧手法也都没得说。更重要是嗓子好,可惜现在英摇吃得开,不流行民谣那套,所以他只能过来唱唱酒吧。

  Cordell, time will tell. They say that you passed away. And I hope you've gone to a better place. DJ陈还想继续说什么,我示意他打住。那歌手低沉磁性的音色清澈极了,当时我不知该如何用语言去形容他的嗓音。之后看过别人的乐评,说他的嗓音“几乎要将人的灵魂从身体里挤出来拧干”。我虽然一贯不屑他们那套文艺腔,但仍然清楚的记得这句话。

  Time will tell, time will tell. They say that you passed away. And I know that you've gone to a better place. 一曲完毕,我问DJ陈,这人叫什么名字。DJ陈于是自作主张冲那人招了招手,大声喊道,鲁飞,过来,老板叫你。

  DJ陈这种人,唯恐天下不乱。

  那歌手把吉他放在一边,缓缓冲我走了过来。昏暗液氦灯下长发披肩,挺清秀挺纯粹的一个孩子,一看就知道是查雷一贯的风格。

  老板好,我叫鲁飞。歌手大大方方的说。

  DJ陈在一边添油加醋的说,别叫老板,叫余哥。

  鲁飞腼腆的笑了。我对DJ陈说,你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吧,别忘了我告诉你的话。今晚上我要睡着了,明天一早你就收拾东西走人。

  DJ陈呵呵一乐说,擎好儿吧您呐。说着转身走了。不一会儿,酒吧里便响起了Billie Jean节奏的Mix舞曲,一个小高潮接着一个小高潮。

  我正跟鲁飞说着话,冯斌肿着眼睛从楼上走了下来。我说不是让你在楼上睡觉吗,怎么跑下来了。冯斌睡眼惺忪的说声音太大了,吵得他睡不着觉。我给他倒了杯热水,想打发他去睡觉,但是没想到他使劲摇头说想听鲁飞唱歌。我说人家可不是唱摇篮曲的,你快去睡觉别给我添乱。鲁飞脾气特别随和,说既然他想听,我就给他唱吧,也正好给我个在余哥面前好好表现表现的机会。说着就回去取吉他。我招手示意DJ陈安静一会儿,他很潇洒利落的结束了舞曲。舞池里的那帮白领们也都正好蹦累了,见鲁飞又开始调起了吉他,纷纷鼓掌。我问冯斌你想听点什么,冯斌想了想说,想听Nick Cave的Henry Lee.我说那得两个人合唱,于是台下就有个姑娘自告奋勇冲上台去当PJ Harvey,引来台下一阵细声尖叫。

  鲁飞仍然腼腆的笑着,用手把长发别在了耳后,低头轻轻弹起吉他来。那姑娘的嗓子糟透了,又喝了点酒,在鲁飞身旁风骚的蹭来蹭去,引得台下一阵阵哄笑。鲁飞丝毫不在意,自己唱自己的。我回头看冯斌,他看得如痴如醉,似乎要流下眼泪来。

  冯斌第二天就搭头班车走了,走之前拉着我的手说,余哥,谢谢你,我回头赚到了钱一定还你。他还要了我的名片,说要给我写信。我觉得这帮文艺青年骨子里那股傻劲儿倒是真挺可爱的。

  因为我把冯斌送回老家,查雷不知生了什么邪气,一个月没来找我。没过多久,鲁飞也跟我说他想把歌厅的活儿辞了,因为查雷的帮他组了个乐队,名字都起好了,就叫斯穆斯。我说这么难听的名字一定是查雷给起的。你本来就没跟酒吧有过合同,去留你自己决定,我不会干涉的。鲁飞临走的时候说余哥,以后有机会我还想到你这里来唱歌。他是个挺精明的孩子,一看就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许多年,凡事都不做绝。我笑着说行行,欢迎欢迎。

                 

  查雷和阿根廷

                 

  一个月之后,我收到了冯斌的一封信。沉甸甸的,贴满了邮票。信是直接寄到酒吧来的,信封上的字漂亮极了。我准备拆开看时才发现酒吧的光线原来实在有些昏暗。明天就换灯,全换成冷冻光。我这么想着,就随手把信放在了一旁的吧台上。刚放在那里,就被一只手拿走了。我抬头一看,原来是查雷。这回他破天荒一个人来的,翻来覆去的摆弄着那封信,面色特别不好看。我知道他又犯起小孩子脾气,逗着说呦,好久没见了,稀客稀客。他捏着那封信说这是冯斌给你寄来的。我说是啊,怎么了。查雷把信用力掼在一边的吧台上,瞪着眼睛问我,他为什么要给你写信。我说我也不知道啊,有什么事儿发个短信打个电话不就完了。不过他不是搞文艺的吗,可能喜欢写个信什么的吧。查雷瞪了我一眼,二话没说转身扬长而去。我至今不知道那时候他为什么一提起这个叫冯斌的男孩就这么大气性。冯斌长得像刘帆怎么了,他们同为高干子弟,也许互相不对付吧,可刘帆又没欠过他什么。小孩子小打小闹,我见得多了,让他一个人憋屈去吧。我当时也没往心里去。

冯斌的那封信写得很长,里面还附了一沓仔细叠好的从杂志上撕下来的纸页。上面除了间或出现的一些“治疗妇科炎症用某某药疗效好”的广告之外,就是他写的小说。那些纸和那封信我早就给弄丢了,记得那份杂志叫《东风》,那篇小说的标题叫《平行线》,正是我那酒吧的名字,并且注明是连载。小说的内容我早就记不清楚了,不过信里似乎暗示说,那是他自己写自己的故事。他说他们省的杂志社肯发他的小说,还说那个编辑特别欣赏他,跟他签了约,许诺了一大笔稿费给他,支持他把小说连载完。他说有了那笔钱,他来年的学费和路费就都不愁了。除此之外,他还让我问鲁飞好。

  之后的两个月里,他每月都寄一封信给我,里面还附有他的小说。那些小说中间已经没有了原来的妇科广告,页码也越来越往前。最后一封信里还附有两三的读者来信和评论家评论,都是说这篇小说如何如何的好,如何如何的情真意切。

  那些信里只字未提查雷的名字。我也从没给他回过一封信。

  那年正好是纪念斯雷布雷尼察大屠杀十周年。民众们都很激动,又被反政府势力暗中煽动,上街游行的有,四处贴标语喊口号的也有,无非是群情激愤,高呼人权万岁民主万万岁,大声抱怨钱太难赚政策扯淡什么的。开始谁都没在意,可后来城里便出现了四五处的暴乱。据官方报道,暴民们四处砸沿街的商店,闯进民宅抢夺公民财产,并且向政府大楼和官员乘坐的汽车投掷碎石块等物。虽然暴乱后来很快就被机动警察部队镇压了,但出现了这样的事情,国将不国,市将不市,还是让政府很心碎。

  就在这一片混乱之中,所有的娱乐场所都停业整顿。因为在政府眼中,越是在这样的是非之地,无知的民众们就越喜欢做些危险的事情。那天dj陈带了些自由联盟的人到酒吧来,几个人随便聊了聊。DJ陈显得比较激动,因为听说很快政府军就会向手无寸铁的民众们开火,而自由联盟不能够坐以待毙。他们已经联系了国外的力量,即将有一批军火挂在军车后运达此地,想借我的酒吧当据点。

  送走了他们之后,我就一个人呆在酒吧里擦擦这里,摸摸那里。屋后懒洋洋的光线从窗外透进来,空气中有一股木材和泥土混合的清香。平常的这个时候,我肯定正在为晚上的营业打扫卫生、整理吧台,而DJ陈则会在一旁漫不经心的调试音响设备,不时弄出怪声来吓人。刘帆要是还在的话,会在一旁给我捣乱,挡住我的路,还总和DJ陈拌嘴。偶尔我的手机会响,刘帆总嘲笑那个“铃儿响叮当”的旋律,我不理他。打开手机后会发现那是查雷不知从地球上的什么地方发来的照片,要么干脆是一段下流的黄色笑话。之后刘帆就会上来抢我的手机,嚷嚷着要改手机铃声,改成什么“今生共相伴”或是“死了都要爱”,我也不搭理他,等他玩儿够了之后再给恢复到原厂设定。一切虽然算不上太好,但作为记忆时时想起,总不算太坏。

  结果那天,整顿我的人没等来,军火也没来,倒是把冯斌给等来了。他稍微胖了一些,精神也比以前好了不知道多少倍,虽然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火车,他看起来还是特别的精神。我说现在学校都停课,你怎么这时候回来了。冯斌笑了笑说他们停他们的课,我继续上我的学。而且,我不是还欠你钱吗。说着,从书包里掏出了一小沓用报纸抱好的钱递给了我。我说你就这么伶伶俐俐的带着这钱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火车啊,你不知道现在世道乱吗。冯斌嘿嘿笑了一下,反而问我收没收到他的信。我说收到了,就是没时间回。冯斌忽然拉着我说,余哥,我。话还没说完,门就被砰的一声推开了,查雷风风火火的走了进来。见到冯斌,他愣了一下,随口似笑非笑的说,这是谁啊,我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啊。冯斌一见到查雷,本能的有些害怕,想往我身后躲。查雷一把揪过他,二话不说,连拉带推的把他拽到了里面的包间。我想拦,刚要说话,查雷却扭过头指着我说,这我跟他之间的事情,你别管。说着,砰一声关上了门。我没搭理他们,转身钻进吧台,埋头擦起里面的杯子瓶子。

  酒吧里很安静,只听见包间里一阵桌倒椅歪的声音,我听见冯斌带着哭腔说,雷哥,我求求你饶了我吧。查雷故意大声说,你不是挺能来事儿的吗?别装了,你就这点好处,索性认了吧。妈的见了男的就想脱裤子的主儿,还他妈装起孩子来了。冯斌仍然在苦苦哀求说,雷哥,我今天是来还余哥钱的,我没。话还没说完,查雷似乎就给了他一巴掌,大声说,去你妈的,他的钱你还了,我的钱呢?写了几封信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玩儿起暧昧来了。余哥余哥,你他妈叫得倒挺亲,余哥是你叫的吗?冯斌的哭声越来越小,查雷却故意弄出了很大动静。他长大了,我也越来越不知道查雷心里在想些什么事情了。看着桌上那薄薄一沓用报纸包好的钱,我又数了两万块钱放进去一块包好,塞进了冯斌掉在地上的书包里。

  查雷那天完事得很快,似乎只是为了在我面前羞辱一下冯斌。推门出来之后,他边穿衣服边对我说,我订好了明天去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机票。你今天收拾收拾东西,明天早上你先到我家去,老爷子派车送咱们去机场。现在全城都被封了,运兵车已经进来了,没有特许,谁都出不去,能撤咱们就快点撤。说着,自己倒了两杯朗姆,递给我一杯。我没接。查雷僵了半天才问,你怎么了。我咳嗽了一下说没什么,我不想走。我这店还在这里。还没说完,查雷就把递给我的那个杯子使劲往旁边一摔,红着眼睛说,那明天你这店要是没了呢?我笑着说,你干嘛?威胁我?查雷烦躁的说,跟我走吧,陪我去阿根廷玩一个月,一个月之后再回来,一切就回到原位。你放心,他们能杀人,还能烧房子啊?房子又没招惹他们。我说算了吧,你先走吧。查雷说你别不识抬举啊,我机票都订好了。多少人想走都走不了呢。大兵们开进来可不管你是黑的白的。我笑着说那你不如别人陪你去吧,找鲁飞,要不找冯斌也行,那孩子看上去挺听你的话的。查雷瞪着我,半天没说出话来。最后,他将那杯朗姆一饮而尽,轻轻放在了一旁的桌子上,头也不回的走了。

我打了个电话,倒了杯热水,进屋去看冯斌。他正战战兢兢的穿裤子,看来查雷这回下手的确重了点,屋子里一片狼藉,冯斌半边脸都肿了。他见了我,本能的往后躲。我把水递给他,说冯斌,你听我的,你一会儿出门打辆车,去民航局找个姓申的人,他给你准备好了回家的机票,回家之后好好看书,等这边事情一平息,你再回来上学。冯斌一把抱住我说,余哥,我不是回来上学的,我是来找你的啊。你别不要我,我真的没跟别人做过。说着就呜呜的哭了起来。我拍拍他说现在先别说这些了,你平平安安的先回到家最要紧。冯斌说我不走,要走我们一起走。我说你别犯傻了,你还小,快走吧,回到家别忘了给我打个电话,别再写信了。就这么哄着骗着把他哄上了出租车,关上了车门之后我就把书包从车窗里递给他。他扒着车窗往外看,我冲他招了招手,车就开走了。

  从那之后,我就再也没见过冯斌。而之后的每个月,他都会寄那本名叫《东风》的杂志给我,那上面并没有他的小说,除了有一期上面刊登了他的小说因为某些原因停止连载的启示。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还要寄这些杂志给我。

  那天晚上查雷给我打了电话,我知道他要劝我和他一起走,所以没接。第二天一早,查雷就带着鲁飞去了阿根廷。下午dj陈带着一车的军火来,晚上两边就打起来了。我的酒吧被作为据点,被政府军强大的火力夷为平地。DJ陈被炸飞了。我被政府军活捉。查雷他老子使足了劲上下打点,才把我从极刑改成了缓刑,缓刑改成了不执行,不执行改成了保释出狱。

  老头子当时在办公室里忙得焦头烂额,因为上火,嘴角一串大泡,见了我之后脸都气绿了,拍着桌子劈头盖脸的把我一通骂说,你爸当初为了这个城市和我一起光着屁股拼命,你如今却来给他丢人现眼,造反造到你老子头上来了,你的良心是不是被狗吃了?

  我说我没造什么反,我只是觉得大兵们平白无故杀那么多无辜的人不对。

  老头子凶神恶煞的瞪着我,像是恨不得把我一口吞了,半天,才从牙缝里挤出来一句话,早知道你这么混蛋,还不如让他们把你一枪给毙了算了。

  我看着老头子腰带上的枪说,您现在后悔也来得及。

  老头子百般无奈,语重心长的说,我知道你从小就有情绪,有性格,和你那老子一点也不一样。但是,那情绪和性格要往正道上用。我都活了一把年纪了,吃过的盐比你走的路都多,用不着你来告诉我怎么做是对的,怎么做是不对的。这点,你真的应该学学查雷。

  一个星期之后,城内的风波平息,一切恢复正常运转。这座城市患上了健忘症。再过了一个星期,查雷乘坐的那架从阿根廷飞回的飞机在机场降落时忽然滑出跑道。查雷被抢救出来送到医院,全身上下百分之七十五的面积烧伤。鲁飞不在那架飞机上,查雷回来的时候并没有叫上他,而是把他一个人扔在了阿根廷。

  查雷死的时候,我在特护病房巨大的玻璃窗外看着他。查雷本来可以好好的活着,或者不如说,能在这个世界上活得更快乐一些。虽然有目共睹,这世界并不怎么样,但我想,无论什么人,如果得知自己即将在二十六岁就永远离开这世界,都会有那么一些不舍吧。他就那么死了。这个人,从他刚出生睁开眼睛的那一刻起,到他合上眼的那一刻,从头至尾,我一直都陪伴在他身边。我们的生命像两条并行不悖的直线,虽然永远无法相连,却无时无刻不在俩俩相望。

                 

  大家和平行线

                 

  去年给查雷扫墓的时候,我又碰上了鲁飞。二十几年没见,他胖了不少。我们站在他的墓碑前抽着烟,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他说起他现在久居国外的生活,说起他那公司上市三周行情基本平稳,儿子上个月结婚媳妇挺漂亮就是个子太高,老婆最近更年期情绪不稳定经常和他老娘拌嘴之类的。谈话以一种平稳的语调向前进行着,说着说着,我们的声音就渐渐低了下来。虽然我们像约好了一样,谁也没有说起查雷,但是我们都是为了看他才来的。查雷生前曾经给鲁飞写过不少歌,捐了不少钱铺路,“斯穆斯”乐队也曾经在圈子里小小的火了那么一把,但查雷一死便曲终人散,各人各自奔前程。在查雷死之前的那段日子里,鲁飞一直在他身边。我给查雷打电话,也通常是鲁飞接。他曾经放荡不羁、富有磁性的嗓音如今虽然变得世故圆滑了许多,但我仍然能够清晰回忆起那时候他在电话里局促不安、略带哭腔的声音,低声告诉我查雷昨天折腾了一晚上,现在刚刚睡着。尽管那时候他试图隐藏,但我仍然能够听出他的绝望。

  在彼此沉默了一阵之后,我决定说点什么,于是我随口说真快啊,一晃二十多年了。鲁飞却几乎在同时对我说,有件事情我一直想要告诉你。他说这话的时候声音一下子变了,变成了二十多年前的那个清晨,接我电话时的那个小心翼翼隐藏着自己绝望的小子。有那么一刻,我甚至恍恍惚惚的,觉得二十多年前的那个年轻的、长发披肩的鲁飞就站在我面前,他的旁边靠着一个瘦削的身影,一手扶着墓碑,虽然看不清面目,但我知道他一定是查雷。

  天空阴沉,陵园里有些冷。我原地跺了跺脚问,什么事情。

  鲁飞苍白局促的笑了一下,低头说,我记得追悼会你一直看着我。但那时候太年轻,就是不想让你看出来我有多在乎。他既然从来没有对我认真过,我又何必作出什么伤心欲绝的样子给人看呢?所以追悼会上我没掉一滴眼泪,刚一结束,我转身就走了。我当时是真怕再看见你,你是唯一能够让我回忆起那段日子的人。可是回家路上我挤着公共汽车,不知不觉就哭了,越哭越大声,最后把售票员都吓着了,把我轰下了车。我就继续一个人在路上走,边走边哭。他们把他火化了,这个人就没了,我再也见不到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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