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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祖德告女友索房产 女友称其“抛妻弃子”

2007-09-07 17:30:21 | 点击:0 | 评论:0 | 好评:0 | 坏评:0 | 第1页/共7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

侠客:shuanghuanl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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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矢口否认,并称愿做亲子鉴定证明孩子非其亲生

近日,在娱乐圈向来以黄金单身汉自居的宋祖德为了南国花园的一处价值百万的房产,将湘女周小姐告上了天河法院,由此牵出一桩难断的家务事。据该女子向本报投诉称,她与宋祖德共同生活了5年,育有一子,宋祖德却因为一次争吵不认孩子,并设骗局夺回已经送给了她的房子。不过,宋祖德对周小姐的说法全部予以否认。

湘女讲述5年恩怨

赵薇式的大眼睛,纤瘦的身材,如果不是身边有一个4岁的孩子叫她“妈妈”,很难相信周小姐是一个母亲。在南国会所的咖啡厅里,她看着无忧无虑的孩子,有点难过地说:“小宝已经有一个多月没见到爸爸了,经常说想爸爸。”

初见时用诗集追女孩

接下来,周小姐向记者讲述了她和宋祖德之间的恩恩怨怨:

她和宋祖德是在2002年初认识的,当时她未满20岁,大专毕业后从湖南到广州工作不到一年,在三寓宾馆沐足部做主管。“宋祖德第一次见我就大赞我长得像‘小燕子’,随后开始追求我。”周小姐说,宋祖德非常细心体贴,经常请她吃饭,很有绅士风度,“还拿他的诗集、书给我看”。

涉世未深的周小姐很快对宋祖德产生了依赖感,2003年初便住在了一起。“他一直说我长得像赵薇,要成立影视公司让我演电影。不久他就真的开始办影视公司———广东宋祖德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周小姐回忆,当时宋在金鹰酒店的7楼租了四个房间打通做办公地点,周小姐也辞了职到宋的公司任行政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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