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指数期货交易为现金结算,买卖双方以股票指数作为金融商品进行交易,不采用实物交割,期货合同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买进卖出,没有限制,交割用现金。
一般股票指数期货交易只按合约价值交10%的保证金,而进行买卖股票时,投资者却必须交不低于股票值50%的保证金,另外,经纪人对指数期货交易所收的佣金也比股票交易少。
股票指数期货交易是以某种股票指数交易对象,指数本身代表了许多股票价格涨跌的整体走势,因此不必象在股票现货市场上进行投资那样,费心对各种股票逐一分析,而可应用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对指数的整体动向进行分析以做出中期以上的决策。
19. 什么是交叉交易?
股票的交叉交易是指同一证券公司,同时买进和卖出同一品种的股票,在交易所市场使交易成立的买卖方法。证券公司进行交叉公司,是以大宗买卖为前提的,就是在有大宗卖出(或买进)的时候,预先找好适当的买主(或卖主),把它同时推上市场使买卖成立。当一笔大宗买卖(如100万股或200万股)将在股票市场推出时,由于量大有可能引起股市价格波动,从而使交易的价格超出意料之外。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一般可使用交叉交易,因此交叉交易又被称之为“大宗相对交易”。
交叉交易是以大宗买卖为前提的,因此,个人投资者参与的事例很少,参与的大多是企业公司、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因此可以说交叉交易的频度是观察机构投资者动向的一个晴雨表。
20. 办理委托买卖股票的基本程序如何?
股票投资者凭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股票帐户可在证券交易所的任何一家会员公司办理委托买卖股票的手续。其基本程序如下:
(1) 顾客填写委托单。填写代理买入或卖出有价证券委托单。委托单上包括委托人姓名、股票代号、委托人(投资者)想买入或卖出的股票名称、数量、价格、委托有效期限等内容。
委托的价格形式有两种:一是市价委托,即按市场价格买进或卖出股票;二是限价委托,即按委托人提出的价格条件买进或卖出股票。从92年2月起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取消市价委托形式,一律采用限价委托形式。在委托期限方面,上海证券人委托之时起至当日营业终止时间有效;5日内有效指从委托之日起至第5个营业日(含委托当日)内有效。
(2) 证券商受理。受托机构外柜台人员根据委托人填写的委托单,经审核有关要素(如姓名有没有漏填,股票帐户号码有没有填错等)无误后,办理受托手续,并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顺序将委托人的股票帐号,和委托购买股票的品种、数量、价格等指令通过电话、电脑专线或传真等方式传输其在证券交易所内经纪人。
(3) 进行场内竞价。证券商场内经纪人接到买卖股票指令后,即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和交易近况,以最有利委托人并能够成交的价格进行申报竞价。
证券商在交易所的申报竞价方式主要有3种:
I. 口头申报竞价;
II. 填单申报竞价;
III. 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是采取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方式。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就是证券商通过计算机系统进行股票交易。交易程序主要分申报输入、撮合成交、成交信息反馈三个部分。
申报输入。证券商将买卖指令输入计算机终端并通过计算机的联机系统,将申报指令传给交易所、交易所的电脑主机接到申报指令后,发出已接受的通知,并由证券商打印“买卖申报回报单”
撮合成交。证交所电脑主机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程序进行自动配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