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毒教父”林光常诈欺患者 遭起诉求刑7年
2007-09-06 10:50:44|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2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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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光常宣称自己是医师、教授,向民众推广他的“排毒餐”、“地瓜餐”、“喝好水”、“备长炭”、“瀑布负离子”等声称有疗效的食品,在海内外的知名度颇高。
本案是台湾一名44岁乳癌患者吕育娴向检察官提出告诉。她指控说,当时看到林光常的“无毒一身轻”著作,“彷佛看到一盏明灯”,决定不听医师的治疗意见,花了20多万元新台币买林的产品,并拍摄见证广告,上电视推展排毒疗法;未料2年多后(2006年)再检查,癌细胞已恶化,移转到淋巴。
检察官起诉说,林光常的最高学历为健行工专电机科(已改制为青云大学),却对外宣称是“美国环球大学东方医学博士”,具有医师、教授资格,以取信于消费者。事实上,美国环球大学并未经台湾地区及美国认可。
检方指出,林光常明知所贩卖的产品不具有治疗癌症及排毒等效果,也未经台卫生部门或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的核可或安全认证,却借由多家电视频道、《无毒一身轻》等书籍著作或VCD有声书,强力播送见证人使用前后的见证。
林光常在这些书籍、广告或有声书中宣称,“血癌不可做化疗、放疗,不然会误诊”、“做过临床实验”、“在医院开过门诊”、“曾以喝胡萝卜汁方式,治疗癌症病患成功案例”,讹称产品具有治疗乳癌、肝癌、净化血液、增加纤维质及排出宿便以大量排毒,可使肿瘤缩小等夸大不实疗效,使不知情的大众陷入错误而购买。
检方认为,林光常利用患者亟欲治愈癌症的心理,施用诈术鼓吹被害人购买产品,并要求放弃正当医疗行为,导致病情恶化延误治疗时机,恶性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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