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也是一种和谐
2007-09-04 15:26:14|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侠客:aiaiia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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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乃至社会的核心,是一个“礼”字。如果把中国的传统文化比喻成一个“圆”,社会的一切皆在圆中,政治、法律、道德皆是圆的一部分,这个圆的核心就是“礼”。礼,是依天地秩序而创设的,其根本精神便是和谐。
因此,在任何一个社会阶段,秩序与和谐,皆是社会发展追求的最佳状态。将一个宏大而又皆准的概念,映射到社会环境的细节中去,才不会有悖于正途太远。因此,将“礼”所涵纳的秩序与和谐的精神,映照到现时的汽车消费环境中,也是可行的,或者必要的。在我们所涉及的消费领域,秩序是产生消费行为、与发生交易关系的双方共同遵守的一种原则。在期冀于共同构建的和谐社会中,社会主体多方参与,并共同遵循社会规则与制度。制度之外,以诚信为准则,以道德为基石。无论你是消费者,还是企业,抑或商家,每个主体都有必要地肩负着应尽的责任,承担着自己的义务,唯有如此,你才能和别人一样享有合理的权利。这一规则,决定了秩序不至于紊乱,环境才得以和谐。在我们所理解的汽车消费秩序与和谐中,汽车生产企业、汽车销售企业、汽车消费者,共同维系了秩序。任何一家汽车生产企业,都应肩负巨大的责任感,最起码的要求是:提供没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给消费者。这是企业应该遵守的最基本的秩序规范。汽车不是一次性消费品,它的使用持续性决定了特殊性。因此,汽车销售服务企业在消费环节中,应该给消费者提供完善的服务内容。——这是商家应遵循的秩序规范。不要认为消费者永远是绝对的“上帝”。这是一个很微妙庞大的群体。个人面对集团的时候,他是弱势群体,因此难免陷入以强压弱的不合理境遇。但个人并非孤立的,法律和规范提供以坚实后盾,只有正确认知、合理使用这些筹码,才是寻找公平的最佳出路。当然,不代表弱势群体就享有更多的特殊权利,无需承担义务和责任。事实上,每一个参与者都是平等的,没有维权意识是不正确的,而过度维权亦是错误的。真正的和谐,是每一个齿轮都有序行进在自己的轨道上。惟愿,公义之水有如大江滔滔!雅虎声明:侠客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雅虎任何观点及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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