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黑龙江新绿洲房地产公司、上海源江置业公司、宁波新洲房地产公司、北
京中冠房地产公司、无锡中正房地产公司等多家控股子公司。另外,新洲集团
已获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木兴林场24万多公顷林地25年的采伐权,还将介入远
东地区煤炭、铁矿、石油等资源开采,公司也开始向资源开发业务转型。
(4)股改题材:全体非流通股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2006年6月13日)起
,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股东,在前项
规定期满后,出售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新洲集团
承诺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六十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