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焦点
汽车美图 图文并说天下车闻趣事
汽车直播间 带来最新鲜汽车资讯
汽车首页>汽车文化>车与文化>正文

4月15日起 北京市29种交通事故可以私了

2007-09-03 20:56:31| 点击:267|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侠客: 红桃K
相关标签: 汽车 | 汽车文化 | 车与文化

今日推荐内容

 1、一直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的交警如今不必出现在29种交通事故现场了

  2、缓解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道路拥堵 方便当事人 本月15日起全市实行交管“革命性”措施

  3、29种交通事故须私了 不“私了”者罚200元、扣6分、吊扣驾照6个月

  交通事故真的可以“私了”了。继两年前北京市交管局推出36项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措施,市交管局昨天将其中涉及机动车之间事故的29项内容重新规定:事故当事人必须自行快速撤除事故现场,自行协商事故损害赔偿,直接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交警不用出现在这些事故中。如果符合这些规定却不“私了”,要被处以200元罚款、吊扣驾照6个月,记6分。这项措施于本月15日起实施。

  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仅造成车辆损失,且车辆尚能行驶,当事人对事故没有争议的交通事故,应自行快速撤离事故现场,自行协商解决事故的损害赔偿手续或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当事人发生了符合“私了”的事故却不自行撤除现场造成交通堵塞,将受到惩罚。而自行撤除事故现场后又驾车逃离或隐瞒事故真相,将被行政拘留和吊销驾照。具有证据作用的300万份“协议书”从4月10日起免费发放,车主可到全市各交通支(大)队和人民、太平洋、平安、华泰四家保险公司领取。

  以下是肇事人要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的29种交通事故:

  (1)追撞前车尾部的;

  (2)变更车道未让车的;

  (3)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

  (4)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5)辅路车未让主路车的;

  (6)逆向行驶的;

  (7)溜车的;

  (8)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

  (9)不按规定超车的;

  (10)不按规定停车的;

  (11)不按规定掉头的;

  (12)不按规定会车的;

  (13)不按规定倒车的;

  (14)不按规定进入高速路、城市快速路的;

  (15)违反禁止通行标志、标线的;

  (16)违反导向指示标志、标线的;

  (17)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18)遇放行信号未让先被放行车的;

  (19)遇停止信号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车的;

  (20)遇停止信号T形路口直行车未让被放行车的;

  (21)支干路不分的路口,非公共汽车、电车未让公共汽车、电车的;

  (22)支干路不分的,同类车未让右边无来车的;

  (23)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车未让右转弯车的;

  (24)进入环形路口车未让环形路口内车的;

  (25)公交车不按规定进入其他机动车道的;

  (26)非公交车不按规定进入公交专用车道的;

雅虎声明:侠客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雅虎任何观点及立场。
点击:267评论:0好评:0坏评:0

最新评论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发表评论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