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三个多月的东方航空(600115)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计划终于浮出水面.昨日,
东方航空与新加坡航空有限公司, 淡马锡全资控股子公司联德投资私人有限公司在
上海举行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字仪式,东方航空将通过定向增发H股的方式与新
航和淡马锡结为战略合作伙伴.东方航空的股票也将在今日复牌.
三方联手
东方航空此次定向增发的价格确定为3.8港元, 相对于停牌时的价格溢价1.9%.
东方航空将向东航集团公司, 新航和淡马锡共计发行29.85亿股H股,募集资金约113
亿港元(14.5亿美元).其中, 向东航集团增发11亿股H股,向新航增发12.35亿股H股,
向淡马锡联德公司增发6.49亿股H股.
该定向增发方案实施后, 东方航空的股权结构将发生重大变化.增发前,东航集
团持有上市公司59.7%的A股, A股公众股占8.1%,H股公众股占32.2%;增发后,东航集
团持有的A股摊薄为占总股本的37.0%, A股公众股和H股公众股分别占总股本的5.0%
和20.0%.而通过定向增发东航集团新增持有的H股占总股本的14.0%, 新航和淡马锡
持有的H股分别占总股本的15.7%和8.3%.
上述定向增发完成后, 东航集团将持有东方航空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51%股权,
仍保持绝对控股地位, 新航及淡马锡将合计持有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24%,A股和H股
流通盘合计占25%,符合境内外上市规则对流通股比例的要求.
根据协议, 东航集团公司,新航和淡马锡认购的东方航空H股股份在交割日后三
年内不得转让.但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淡马锡可以在锁定期内将其股份转让给新航
.如适用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同意, 在东方航空私募或公开发行股份的情况下,东方
航空和东航集团将给予新航按照其持股比例认购新股的权利;新航将有权在中国法
律放宽对外资持股比例的限制后增加其在东方航空的持股比例;如适用法律法规及
监管机构同意,对于东航集团或新航出售的东航股份,双方将拥有优先购买权.
根据三方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增资扩股后东方航空的董事会结构将发生
变化.新航有权提名两名人员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如新航持有东航的股权发生变化,
该人数将按比例调整;淡马锡在持有上市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少于5%的条件
下, 有权提名一人担任董事.根据目前情况,东方航空董事会将由此前的11名董事扩
展到14名,包括5名独立董事和9名非独立董事.
合作创造价值
东方航空与新航和淡马锡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后, 其合作效果将直接反映在东方
航空的财务状况上.以2006年底的数据测算, 在完成定向增发后,东方航空的总资产
将由601.3亿上升到712.2亿,增长18.4%;净资产由30.4亿元增加到141.3亿元,增长3
65.4%;负债率由95%下降至80.2%;每股净资产由0.62元增加至1.8元, 接近国内上市
航空公司的平均水平.
东方航空最看重的还是新航丰富的国际化管理经验. 东方航空董事长李丰华表
示,新航拥有全球领先的品牌和卓越的服务,这背后隐藏着丰富的航空业经营管理和
财务运作经验.新航在国际民航业中一流的经营管理方式符合公司的发展要求,同时
新航的航线网络与东航重叠较少,不会有冲突和竞争的问题,并有助于拓宽东航的航
线网络,而新航强大的现金流也能支持东航的发展.双方在全方位战略合作的基础上
,将在飞行,机务,服务,采购,营销,培训六块业务领域展开合作.
据了解,东方航空之前的经营业务大部分靠举债完成,公司每年都要支付大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