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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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华西都市报》,8月25日下午,温兆伦来到广安,参加某女子美容会所举行的活动,为身患白血病的4 岁广安女孩吴韩筹集医疗费发出“爱心动员令”。之后,温兆伦带头第一个向捐款箱里投进红包,奉献自己的爱心。此后,在偶像的号召下,粉丝们纷纷跟进,最终募到现金 4600多元。但“令人大跌眼镜的是,5个红包中,最高金额为150元,并且最高金额150元还不能肯定是温兆伦捐的。”从而引起 轩然大波。不久前因捐助惹出 “麻烦”的还有青岛市崂山区东韩村村民王明殿,1993年至今,他共为740名学生捐钱捐物,价累计达到100余万元。他的事迹被媒体报道后,获得了“感动青岛十佳人物”“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等40多个荣誉称号。 随着自己的“出名”,各种各样的无理要求让他非常烦恼。 今年来竟遭遇了138人“索捐”,并且据了解类似的“索捐”事件在各地屡见不鲜。
事实上,最近媒体关于慈善话题的新闻不断,诸如索捐,感恩的此类争论炒得不可开交,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一切好像看起来站在不同立场以及角度的大家说得多有道理,但,无疑对于慈善的社会位置以及捐助者被捐助者的双方权力义务关系的误解是我们引起争论的导火索,本来应该由政府全力承担不该由大多数慈善家们承担的扶贫济困任务,却在政府的推波助澜下完全推向民间,推向市场,老百姓对于那些让政府或者社会有意无意中被舆论宣传塑造成为社会保障的合法化救助角色的慈善家,群众怎么能够没有“索捐”的理由?毕竟公民有困难应该有得到社会救助的权力,这是政府与社会的责任,说群众对慈善家“索捐”,不如说是政府客观上叫老百姓向慈善家“索捐”的,现在民众将政府的义务转嫁到慈善家身上,就不可以怪老百姓无理取闹,要怪就怪政府在政策以及舆论上指导慈善事业方向的偏误。民间慈善活动只能够是政府社会保障事业的一个有益的补充,而不该主力。并且在政府鼓励慈善的大前提下,变相助长了我国现阶段慈善事业的功利化发展,高尚的慈善活动竟然成为不折不扣的名利场,甚至所谓的“慈善奖”,“慈善榜”之类的另类东西也登堂入室。于是,赞助者怀着各种各样目的参与到慈善事业中,就自然发生社会老百姓对赞助者无私捐助的无理索取,诞生赞助者对被赞助者的无理感恩要求!背后的深层次社会原因一目了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