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首页>汽车文化>车友闲聊>正文

民族品牌“恋上”外国品牌,中外汽车官司内幕曝光

2007-08-30 15:09:46|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3页/共16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侠客:bmloverst
相关标签: 民族品牌 | 外国品牌 | 官司 | 汽车 | 汽车文化 | 车友闲聊

今日推荐内容

第二,通用五菱计划在2003年底推出以MATIZ为原型的SPARK。但处于同一个目标市场定位的奇瑞QQ却抢先半年推出并风靡市场,令本来要“震撼上市”的通用五菱SPARK黯然失色。不仅如此,通用原来策划的价格是自动挡SPARK每辆9万多元,手动挡每辆8万多元。结果QQ不但抢了市场先机,而且还定价49,800元,害得SPARK上市时只好重新定价为自动挡每辆7万多元,手动挡6万多元。因为有了QQ,通用就算卖好了,每辆车也少赚净利润2万元。

2004年12月16日,圣诞节前夕,通用以韩国通用大宇的名义正式提起诉讼,起诉奇瑞违反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同时,通用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奇瑞QQ车的外观设计专利无效。

2005年5月,通用大宇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向北京市一中院起诉奇瑞QQ侵权,索赔8,000万元。5月6日,北京市一中院受理了此案。

对于诉讼,通用首席法律顾问夏尊恩解释说,中国政府曾建议通用公司通过调解或者司法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在过去一年左右的时间里,在中国政府的协助下, 我们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曾努力多次,但调解工作始终未得到奇瑞的回应,同时,奇瑞还继续将产品出口到其他海外市场。因此,考虑到中国政府的建议,我们认为目前是通过司法途径寻求一种公平公正的解决方案的合适时机。

夏尊恩指出,我们相信中国政府在保护国内外企业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方面的承诺。而且夏尊恩一直强调,此诉讼是两家企业之间纯粹的商业争议。如果一家公司以破坏知识产权规则的非常手段,来进行低成本竞争,那对遵守规则的市场参与者来说是不公平的,也是不能允许的。

但是来自200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课题组《关于通用与奇瑞知识产权争议的调研报告》表明:从通用与奇瑞的争议过程来看,通用在一些方面的行为明显涉嫌知识产权滥用。例如,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多次向奇瑞发出侵权警告函,最终向奇瑞提起诉讼,并每次都在媒体上大肆渲染、炒作,在商誉和经济上都可能给奇瑞造成很大损失,对正常的市场竞争也会造成扭曲和妨碍。对此,奇瑞可以以滥用知识产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对通用采取法律行动,进行反击。当然,我国目前同样存在有效和明确的法律依据不足的问题。同时,通用在与奇瑞发生知识产权争议中将问题政治化的倾向非常明显,这些都需要引起中国各界人士的关注和反思。

2005年11月18日,这桩纠缠3年之久的知识产权纠纷历经波折终于达成“庭外和解”。该协议“一揽子”地解决了通用、通用大宇和奇瑞间的所有纠纷。

丰田与吉利对簿公堂

一切具备,只欠东风。丰田以早在2000年就已经向吉利提出“不再使用类似商标”的要求,但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为了保护自己品牌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由理,没有等到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揭晓,就迫不及待决定在2002年12月5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在2003年1月2日受理了此案。经过精心准备后,丰田最终还是把吉利送上法庭。

雅虎声明:侠客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雅虎任何观点及立场。
点击:0评论:0好评:0坏评:0

最新评论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发表评论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