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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驾车躲避警方检查在闹市连撞五车

2007-08-30 10:36:53|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2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侠客:okli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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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警方查明,在逃逸过程中,三辆轿车、一辆警用摩托车、一辆自行车被撞损。

庭审现场

被告:我对驾驶技术有信心

按照黄某的说法,事发时,尼桑车速达到了每小时六七十公里,但并不清楚“当时车子行驶在人流、车流繁忙的路段”。

对公诉人提出的“有没有考虑过该行为带来的严重危害”,黄某则一直强调“自己的驾驶技术应该不会出问题,而且有这方面的自信”。

在黄某看来,整个过程中自己多次采取制动措施,且避免直接撞击行人和其他车辆,而在进入茂名路并逆向行驶后,因为担心“撞到更多的车辆”,自己最终选择将车开进瑞金大厦车库。

“整个过程中,我也觉察到有警车拦截。”昨日,黄某表示“很后悔”。而此被告朱某则当庭承认“指点黄某在高架上下了匝道,并倒车撞到警车后再次逃跑”。“车子碰到骑车的老伯后,我也没有叫黄某停车,而是继续逃跑。”朱某在庭审时表示,自己曾提醒黄某,逃跑时尽量不要撞到其他车辆。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两人共同以危险的方法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对此,黄某辩护律师认为,黄某主观上不存在故意,同时,两人还进入瑞金大厦车库及时阻止了危害行为的发生,因此在犯罪要件上并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而朱某辩护律师则表示,两人的行为并不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最后物损9000多元,并不属于严重后果,因此谈不上“危害公共安全”。

对此案,法院将择日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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