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制度改革,取消福利分房,实行住房市场化之后,不少人认为解决住房问题只要依靠市场手段就可以实现了,而我不这么看。按照我的理解,住房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公民的居住权利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且住房是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的特殊商品,不能完全依靠市场来解决,特别是在解决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上,政府一定要承担起弥补“市场失灵”的责任。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包括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都是通过市场手段和政府保障这两种途径来解决住房问题,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政府更应该承担起责任。
如果政府不能妥善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他们不能安居乐业,就势必激化社会矛盾,直接影响社会稳定。
如未及时调控广州房价涨幅将“名列前茅”
记:从市场的实际情况来看,今年3月底出台的“穗七条”执行效果如何?
张:我说过,商品房价不是政府能操纵的,因为影响房价的因素很多。但作为责任政府,面对价格不断陡增猛涨的房地产市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调控,尤其是将中小户型的房价涨幅调控到一个合理水平。“穗七条”的实施,是政府积极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重要举措。当然,调控措施的落实不会一下子就产生明显效果,它需要一个时间过程。
从统计资料看,今年上半年,全国一手住宅价格呈普涨态势,尤其是特大型城市,广州也不例外,但相比其他城市而言涨幅有所放缓。
纵向来看,2007年7月,我市十区一手住宅交易登记均价为8490元/平方米,比2006年12月的7189元/平方米涨18%。而2006年7月比2005年12月涨了31%。横向来看,根据国家发改委定期公布的全国70个主要城市住房价格指数,从2007年3月开始,我市一手住宅价格指数同比和环比涨幅均呈趋缓态势。同比涨幅从年初的9%左右下降到7%左右,环比涨幅从1%下降到0.6%左右。价格指数半年累计升幅为5.4%,而2006年同期价格指数的累积涨幅为9.1%。与此相对应,价格指数涨幅在全国的排名也持续下降,今年1-7月的同比涨幅排名分别为第4位、第3位、第6位、第15位、第17位、第19位和第14位。
特别是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的普通商品房价格非常平稳,今年7月份的均价为5942元/平方米,与1月份的价格基本持平。对于广州这样的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逐年改善、经济总量全国第三的区域中心城市来说,住房价格指数涨幅的排名能逐月下降且排在第十几位已经不容易。
作为地方政府,我们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上是负责任的,尽了我们的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如果我们不及时采取一系列调控措施,广州的房价指数涨幅可能会在全国大中城市中“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