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人选择的也是不合法的小居室。但是选择大居室或住楼房的人们,他们一个人刚到大城市,他们有什么资格住动不动就要住1500元/月的房子,这还是少说了的,他们倒是愿意住,但谁为他们买单?恐怕只有自己吧。有人说:我是一个刚大学毕业的学生,让我一个人掏1000多块去租一个大房间,这现实吗?我们又不是全家老少都住在一起,一个人要那么浪费干嘛?可见他们要想安定下来,别无他路,只有两条:一条是租住条件非常差的小房子,一条是和别人合住大房子。但是按上海这样的规定,这两条条条都违法,这不等于置他们于死地吗?况且这么算来,相信大多数大学生都住过集体宿舍吧,难道那也违法了?
居然和朋友一块住都要算做违法,太不可思议了!如果说和陌生人容易出现纠纷等问题的话,那么朋友之间在一起都要遭到干涉便有些让人摸不着头脑了。朋友一块住自古以来都是天经地义的,想不到到了新世纪成了违法的了。
一个普普通通的外来者无生存立足之地,他们难道有钱喜欢蜗居在一个没有窗、没有光、没有卫生间甚至什么都没有的几平米的小火柴盒里吗?他们不愿意住宽敞明亮的豪宅吗?但那对他们来说只能做梦。与其做那种梦倒不如先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他们从来没有怨过谁,他们无怨无悔,就这样有一个不至于算作流浪街头的家都要招来横祸。他们招谁惹谁了?不让买房我租房还都不行了吗?
这种做法,正是反映了当地公安等部门的无能,但是却严重伤害了许多人民的感情,这不但是对低收入者的侮辱,也是对朋友友谊的挑战,更是对他们的迫害。除非有新的保障措施出台。
是治群租还是治同居
首先我不知道什么叫群租,如果说两个人叫群租的话,我不理解,二什么时候成了群了。如果说两个人不叫群租的话,那么为什么又不允许两个自然人住在一间房里?这分明就是自相矛盾的不合理之举。不管是从法理上还是道义上,都讲不通。
我个人倒是不喜欢群租,人多自然杂乱。所以从我个人感情上来讲,我觉得两个人住一起是最合适的了。当然有经济实力谁不想有一个自己的私密空间呢?但是看你要什么,如果单纯要一个人安静,那么肯定是要多付出租金的。如果没有足够的钱支付房租,可能没有什么比两个人合租更划算的了。
所以禁止两个人的合租我是接受不了的。我也曾和好朋友合租过,难不成我们也违法了?
如果按照以上的规定,现在的同居现象也就不合法了。虽然没有在婚姻法里触犯法律,却被房地局扣上了违法的帽子。说句实话,针对现在男女同居现象的混乱,我觉得非常有必要整治一下。看吧,现在关于婚外情、家庭不和谐的有多少跟同居有关,因为同居早就被摘掉了非法的帽子,所以致使许多受到伤害的妇女无法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