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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治理群租再出新招,上海市房地局表示近日下发通知,对2005年版的《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进行增补,新增一些制约“群租”的新条款,如人均承租面积必须符合标准,业主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原设计功能和布局等。此外,上海市房地局授予物业公司对房屋装修和租赁备案的管理权限,明确对违反公约出租或转租的,业委会可书面责成业主或承租人立即终止租赁行为。
特别是其中“民房出租,一间房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居住”的规定引起了轩然大波。
规定的颁布初衷应该是好的
上海市房地局针对当前住宅租赁中暴露出的分割搭建、二房东转租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大“群租”整治力度,制定并下发了新规,引导业主通过自律,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群租”现象的整治力度。我想上海房地局的这一做法本身初衷应该是好的,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这几年群租现象导致了各种违法案件的发生,加强“群租”的整治力度本无可厚非。建设和谐社会理所当然要对一些违法案件进行整治嘛!
确实许多市民正在承受着群租之苦。有些房东只为了赚钱,根本不管租房客的死活,他们把房屋分隔成许多单间,私搭乱建,本来三居室的房子却要住上六七户甚至十来户,不行就把厨房卫生间也租出去。这不但能增加客人的房租,让客人有局促之感,这还只是表面上的痛苦,像这种混乱的局面还容易导致室内火灾、水灾等各种安全隐患的发生。
有些住宅楼里都快开旅馆了!租客换来换去的,要是藏个流窜犯谁负责?难道让居委会大妈保护住户?这都不用我多说,相信租过房的都有这种亲身体会。
因此,治理“群租房”自然会受到一些人特别是本地人及一些外地人的追捧了,难怪他们会“拍手称快”呢!确实有利于社区和物业的管理,有利于社区居民的权益保障。
一间房只租一家或自然人伤害了谁
对于上海房地局的上述整治“群租房”的情况大多数人是非常理解的。特别是深受群租之乱的人们愿望更加强烈。但是“朋友合租一间房应当被禁止吗?”的调查中,88%的表示不应当,他们纷纷表示了对这一规定的不理解。整治群租没错,但不能因噎废食,不能因为群租中的混乱现象就一棒子打死所有租房人,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或正在考研,或刚毕业、刚就业的大学生们。
他们初入大城市,为了就是能在这里有个立足之地。说他们来这里是为了受苦,是也不是。因为他们在家远比这舒服,起码不为6平的房子发愁,所以明知道到大城市不是来享福的,但是他们还要来,为什么,说通俗一点,朴素一点,不就为了多挣点钱回家养家糊口吗?否则光靠地里那点微薄收入连个孩子都养不起。最终不也是为了那个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