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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石屹:有限产权利于解决真正困难户住房

2007-08-28 08:40:52|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侠客:tina_rea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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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衔接。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对于 “有限产权”,潘石屹认为,限制产权、限制面积可能对那些中高收入的人来说,在居住上和物业的升值等方面,会感觉到一些不舒服,但对真正解决那些困难住户家庭的住房却是很有意义的。

  潘石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意见》确实提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具体办法,如经济适用房限制面积为60平方米,购买的对象也做了限制,这就避免了过去经济适用房中出现的很多问题,比如建设经济适用房面积过大、购买对象基本没有做限制等问题。而现在国务院的这个意见出台,可以把政府的补贴用到刀刃上。

  潘石屹认为,经济适用房如何回购,《意见》中没有提出,这也不是国务院的文件中所要提出的问题,这是每个地方政府要出台的政策。

  地产界另一名人易宪容在其新浪博客中写道,尽管《意见》强调的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居民住房困难的问题,但对于城市化过程中农民工的住房问题也列入城市住房保障体系所关注的问题之内。也就是说,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并不是以户藉为基点,而是以城市居住者的居住条件为基准,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居住困难问题同样要纳入各地方政府住房保障体系之内。如果这样,不仅有助于进城后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改善,也有助于中国城市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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