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1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颁布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接收新的企业年金计划,新建立的企业年金计划要由具备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的机构管理运营;之前建立的企业年金计划,要在2007年底之前移交给具备资格的机构管理运营。
有关统计表明,面临转型的“存量”企业年金规模有数百亿元。其中,上海企业年金中心管理规模达到110亿元,在地方企业年金中心中管理规模最大。此外,我国一些行业性企业年金中心也拥有巨额企业年金计划。例如,电力企业年金中心管理基金达到100亿元,规模仅次于上海企业年金中心。
据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在2007年一季度制定一个过渡性的指导意见,各地在此基础上制订出具体的过渡方案,实现现有地方社保机构管理的企业年金向市场化管理运营过渡。
业界认为,指导意见一旦出台,企业年金市场必将呈现“井喷”之势。到2007年年底,整个保险行业受托管理的企业年金规模有望达到数百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