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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代丐帮受朝廷控制 朱元璋分封乞丐头目
2007-08-24 10:43:19|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4页/共8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侠客:sssasd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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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各种各样的“业余花子”,团头有从祖宗那里传下来的不成文的帮规:征收多寡不一的“行业税”。对于“唱故事先生”和“赶青花子”,只要“意思”到了,哪怕只上门说两句客气话,打个招呼,就算尽到了尊重团头的“礼数”;而对于那些行近诈骗的“赶庙会花子”和“赶新春花子”,却责令他们必须拿出一定成数的“贡品”来,才能允许他们充当“伸手大将军”,喊一声“相公、奶奶,做做好事”。不然的话,只要团头一声令下,他的那一帮“孩子们”立刻就会围了上去,把胆敢混迹于丐帮的假花子撕一个上下衣衫片片飞扬,掐一个浑身皮肉块块青肿,从此再也不敢冒充叫花子了。
凡是“业余花子”,只是名义上受团头的管束,必要的时候听团头的调遣,行乞的时候遵守“丐帮”的规矩,就可以了。平常日子,依旧住在各自的家中,各操本业,各安生计。只有住在栖流所中的那一帮“孩子们”,才是花子王国中的忠实子民,才是丐帮中货真价实的“专业花子”。
在穷人中,并不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成为“花子”的。要当花子,先得具备当花子的条件。首先一条,是家业失尽,亲友不认,安生无处,谋食乏术;其次才是老无所养,幼无所依,病无所治,残无所为。只有这些无家可归的老弱病残,才能在栖流所中求得一席之地,才能在团头的管辖之下,或外出乞讨,或在家操作,过那种无忧无虑的快活日子的。
不要以为当上了花子,一定是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在冻馁的死亡线上作垂死挣扎,苟延残喘。其实,只要拉得下这张脸皮来,进了丐帮,入了花子的行列,他们的生活,即便赶不上小康人家,至少比那些糠菜半年粮的贫苦农家要强得多。而对他们来说,最舒服的还是“不劳而食”这一条。难怪当时有“讨了三年饭,做官不肯换”这样一句谚语了。
当时的江南地区,除了大户人家的婚丧喜庆、各种各样的庙会和正月新春有人布施之外,每月的初二、十六两天,是不成文的打发叫花子的日子。每逢这两天,小康以上人家,都要量出一二升米来放在门口,每来一个花子,就给一小勺米,以求积德积福。对唱小曲儿、玩儿杂耍和抱小孩儿的花子,照例还要多给一小勺儿。这样一家两家一勺两勺地攒起来,只要腿脚不懒,挨家挨户地走去,积少成多,一天所得,数量也相当可观。有些花子,为了争得这多给的一小勺儿米,每每到育婴堂去抱一个弃婴来养着。养到十一二岁,就卖给大户人家做使唤丫头,或卖到娼家去当稚妓,收入几十吊钱,添置被褥。
按照丐帮的规矩,花子们的一切收入,必须先经团头过目,然后按一定成数交到“公库”中去。有胆敢隐匿不交者,处分极重,虽不致死,大概打板子、割耳朵或者三刀六个洞之类的酷刑是逃不掉的。花子们慑于“帮规家法”的淫威,极少有人敢于以身试法。更何况到了凄风苦雨、大雪封门或者是一病不起的日子,还要靠团头熬粥给他们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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