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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房屋中介销售代理合同有陷阱 北京房产律师

2007-08-22 17:10:46|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2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侠客:lawyeryuan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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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正规代理协议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应当是对等的,如中介公司在限定时间内没有售出业主的房屋,公司将赔付业主约定数额的违约金;同样,如果业主在约定的委托期限内单方提高出售价格或拒绝配合销售签约影响成交的,业主将支付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所以提醒委托中介机构卖房的业主,在签订售房代理协议时,一定要逐条认真审看,警惕其中隐蔽设置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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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专业化道路,做专家型律师。袁律师(咨询电话:010-6773 8345,136 9335 3976),北京律协房地产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专业领域——房屋买卖法律风险控制、代理房产诉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元桥国际港C座10层,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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