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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涨之下 房地产风险敲响警钟

2007-08-22 08:30:42|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侠客:pingod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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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欣

  今年7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7.5%,在北京、深圳等一线城市连续多月10%的同比涨幅的引领下,房产价格上涨态势正在向其他地区一路蔓延。房价迎着宏观调控政策逆势上涨,对中国经济发展和市场秩序将带来巨大危害,并且潜伏着巨大金融风险。

  房价上涨压力依然存在

  近几个月的房价变化表明,尽管国家与地方通过户型结构调整、供求比例调整、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设、金融与税收等一系列手段,对房地产行业不断进行调控,但房价飚升并未得到根本遏止。目前,各城市房价全线上涨,各地房价已处高位。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日前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由于供求矛盾短期难以缓解,今年下半年,中国住房价格上涨的压力依然存在。

  房价持续上涨的原因,一是改革开放成果的释放。近30年的改革开放,使居民收入的增长和消费能力不断提高,居民消费进入“汽车与住房”的时代;二是目前国内通货膨胀率上升,许多居民为减少人民币贬值的风险,纷纷进入房地产市场;三是一些地方政府为房地产业推波助澜,从中获得GDP和政绩。

  在抑制房价增长,平抑房价的关键要看政府。有专家指出,房价飙升的背后,是地方政府职责的缺位。稳定住房价格,从短期看是抑制房价涨幅过高,满足群众住房消费需求的重要举措,从长远看是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改善群众住房条件的根本要求。可以说,市场经济自身有其不可避免的局限性,单纯的市场调节并不能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面对中国转型时期的不规范的市场,行政手段是解决市场问题不可或缺的手段。

  日前,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凸显政府在住房保障方面的公共职责,一是住房保障被定性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二是住房保障重点由经济适用房转向廉租房建设;三是廉租房保障资金由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5%提高到10%;四是经济适用房实行有限产权,进退有路;五是住房保障纳入对城市政府的政绩考核。这五大亮点或许能圆低收入人群的安居梦。

  宏观调控对房地产失效?

  非常耐人寻味的是,以稳定房价为主要内容的房地产调控进入了第四个年头,房价的上涨却正式进入了加速通道,难道宏观调控对房地产失效了吗?

  经济的发展是个相互制约的综合体,市场经济并非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宏观调控对房地产效果不彰的原因,在于宏观调控让整体的经济运行状况好转,多项改革政策弥补了市场经济中的不足,如减少农业税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同时增加了农民进城就业的机会和转为城市化的机会;医疗、教育、社保政策的改进可以减少居民的自我储蓄压力,增加了消费能力;资本市场的活跃让人们在工资收入之外,可以用资本获得更多的收益。这些收益无疑又增加了消费的能力,增加了人们对住房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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