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婚姻,我借夫生子
2007-08-21 19:02:31 | 点击:0 | 评论:0 | 好评:0 | 坏评:0 | 第4页/共4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
侠客:adam55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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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想去医院做流产手术的李群听了母亲的话,抱有一丝侥幸心理:“万一生下的是男孩,有一天吴云祥知道自己没有生育能力,公婆又回心转意了,说不定凭着这个孩子还可以重返吴家呢!”就这样,李群留下了这个孩子。
2006年9月初,李群顺利产下一个健康的男婴。
没想到的是,计生办的工作人员很快就找上门来——有人举报李群计划外生育。
面对计生人员的调查,李群开始一口咬定孩子是吴云祥的。后来,面对计生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取证获取的大量事实,李群只得说出真相。
就在吴云祥为李群生孩子的事困惑不已时,关于吴家将怀孕在身的媳妇赶出家门的事传得沸沸扬扬,吴云祥一家人成了大家指责的对象。恼羞成怒的吴槐得知儿子近两年没与李群过夫妻生活,马上就明白李群所生之子不姓吴。
吴槐觉得吴家的名誉受到了极大的污辱。2007年3月1日,吴槐要求儿子以李群在 离婚前就与他人同居并且怀孕,有严重过错为由,起诉李群,要求判令李群返还离婚补偿款5万元,同时向李群索赔精神损失3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群在明知吴云祥无生育能力的情况下,为了达到能生育孩子的目的,非法与他人同居怀孕,产下一男婴,其行为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已对吴云祥及其家人造成损害,并导致法院在处理离婚财产纠纷时陷入错误。7月22日,法院对此案作出如下判决:撤销原告吴云祥与李群离婚纠纷一案中的财产补偿部分;由吴云祥一次性补偿李群3万元,由李群返还吴云祥2万元;李群赔偿吴云祥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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