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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密!扎巴人独特的走婚风俗
2007-08-21 07:56:16|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2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侠客:lizr999

相关标签: 扎巴 | 走婚 | 家庭 | 性爱 | 旅游 | 国内旅游 | 出行宝典
维系一夫一妻制家庭的,有婚姻生活中的性——是夫妻性福和生儿育女延续生命繁衍种族的依托;还有情——爱情、亲情、感情;还有义务——夫妻互敬、养老育幼,与此相关联的还有共同挣钱创造财富搞好家庭建设等。维系婚姻的是感情、财产、子女、婚约(法律的约束)和面子等等,以及许许多多说不清道不明的经济、政治、习俗诸多因素。“纽带”虽比实行走婚的社会多多了,但未必能有效地将婚姻保鲜、保质。从根本上说,维系家庭最为重要的保证是“家庭观念”,核心小家庭的大量涌现,使家庭关系的主体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由传统亲子关系核心转向夫妻关系核心,由血缘关系核心转向情感关系核心,一旦夫妻关系取代了亲子关系的核心地位,便造成家庭本位主义的衰落、个人本位主义的滋长,夫妻越来越独立,这虽是社会进步的一种反映,却对家庭的稳固性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我们一般说“婚姻家庭”,婚姻总是和家庭联系在一起的,结婚即成家,成家便要立业,“婚姻”“家庭”合而为一,一旦“婚姻”解除,“家庭”便解体了。
而在扎坝,“婚姻(走婚)”与“家庭”是分开的,“婚姻观念”与“家庭观念”也是分开的。家庭观念是以亲子关系(血缘关系)为核心,婚姻观念则是以情感和性关系为核心,二者泾渭分明,互不纽结。维系“婚姻(走婚)”的因素是情感和性,维系“家庭”的因素是血缘和亲情,相对于维系一夫一妻制家庭的许多“纽带”,血缘和亲情都是坚不可摧的。“夫”“妻”不同住,各居其自身母系家中;权利和义务也是分离的,所生子女由女方家庭(舅舅)抚养(男子不管自己亲生的子女,却必须养育姊妹的子女,就社会总体而论,也还是公道的公平的)。建立或保持走婚关系,与财产等因素无关。走婚关系可因情感变异而解除,家庭却牢不可破,人们始终有一个可靠的稳固的“后院”,无后顾之忧。扎巴人要解除呷伊关系,不会考虑子女、财产、婚约、面子等因素,显得自由而洒脱,不像主流社会不少人离婚那样彼此伤害,闹得死去活来。一个个稳定的母系家庭,构成一个个和谐的村落,构成扎坝和谐的社会。
在中国主流社会,结婚不只是当事人的事,是双方全部社会关系的总和,任何一种关系没调适好,都会引发矛盾、引起纠葛。在扎坝却真正体现了婚姻是两个当事人的事,与他人无涉。有着“中国婚姻第一写手”之称的著名作家、编剧王海鸰谈到她创作《新结婚时代》的动机时说:“主要是还原婚姻的本质:婚姻是个人的事情。”而扎巴人的婚姻,正体现了“婚姻本质”。他们的结合是因为两情相悦,只要你情我愿便行;分手不是伤害,没有相爱必须厮守终生、感情必须从一而终的观念。两性平等,男人不会认为自己占有女伴,女子也不会认为自己属于男人。即使已经有了孩子,倘若感情丧失,即可分手,不会遭受对方和社会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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