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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户变墙被改装开发商应诉“假窗案”

2007-08-20 17:18:21|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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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户变墙业主要求改装,答应重建却安两扇假窗

“住宅户型图上标明的窗户位置竟然变成了一堵墙。我们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重新建好窗户,对方居然在墙上安装了一个假窗。”昨天(8月15日),无法忍受假窗的业主杨女士与鹿港嘉苑的开发商在朝阳区法院酒仙桥法庭对簿公堂。开发商的两位代理人开庭时突然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提出不公开审理。法庭决定当涉及被告商业秘密时再要求媒体退庭。在此后的庭审中,为了躲避摄像镜头,两位代理人干脆用白纸遮住自己的脸。

■现场:被告方白纸遮脸 书面应诉

昨天(8月15日),原告杨女士没有出现在法庭上,她委托代理人张先生出庭。9时是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可是,被告北京嘉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却迟迟没有露面。十分钟后,法官宣布“庭审开始”,但是,被告席上仍是空无一人。

当业主杨女士的代理人张先生准备宣读起诉书时,一男一女两名被告代理人才匆匆推门进入法庭,坐上被告席。令人惊讶的是,他们举着白纸遮住了各自的脸。

“我们没有迟到,只是看到旁听席上有很多的媒体记者,我们没敢进来,先请示了领导。”被告的女代理人说,领导说公司不同意公开审理此案。

“被告不同意公开审理的理由是什么?”法官问。“这起案件是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纠纷,不宜公开审理。”女代理人说。“原告,你同意不公开审理吗?”法官说。“我们觉得没什么不能公开的,我们要求公开审理此案。”张先生说。“此案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女代理人又说。

后法庭经研究给出答复,当涉及该公司商业秘密的时候,被告代理人可及时提出,经法官确认后,会让媒体退离法庭。面对这样的结果,女代理人在极不情愿之下又要求延期审理,但被法庭驳回。无奈,女代理人提出,整个庭审她都将以书面形式进行,不会做任何口头陈述。

在接下来的庭审过程中,两名代理人始终拿白纸遮着自己的脸,并以沉默和文字应诉。女代理人走到法官面前提交证据,也举着白纸挡住侧脸,只让法官可以见到自己的面容。

■案情:开发商奇特改建 墙内嵌窗

原告代理人张先生说,2005年,杨女士花费68万余元买下了朝阳区鹿港嘉苑的一套房子,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附有户型图,上面显示在小客厅里有一扇窗户用于采光。可是,杨女士收房时却发现,小客厅的窗户竟然变成了一堵厚墙,挡住了室内的通风和采光。“杨女士找到开发商,要求他们按照合同重新把窗户建好。”张先生说,没想到,开发商对房屋进行维修后,杨女士看到的是两扇镶嵌在墙里的假窗户,假窗户可以向内打开,却无法进行采光和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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