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过任志强先生的大作《曾经的预言》后,有许多话不得不说,真没想到人世间还有这样的贪天之功者!似乎“国二十二条”是按任大侠的预言和思路出台的,任大侠一夜之间似乎要变成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的英雄了!果真如此吗?让我们先看看任先生的文章吧!
任先生开篇引用了一个中国现代史上十分著名的“两个凡是”为例:
“中国曾有两位主席说过‘两个凡是’,一个是毛主席说的‘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反对,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另一个是华主席说的‘两个凡是’。后者在打倒四人帮时就很快的被人们遗忘了,但前者却没人敢加以否定,至今仍在影响和束缚着人们的思想”。
紧接着任先生就例举出了自上个世纪的1998年以来的“丰功伟绩”:
“1998年23号房改文件出台时,我们就提出要在建立商品房市场的同时建立起解决低收入人群的社会保障制度。当所有人都在讨论房价和要挤入购买商品房的行列时,我们就提出‘商品房应面对的只是中高收入家庭中的富人,不应让所有人都买房’。当政府将宏观调控的重点放在调控商品房房价时,我们又提出政府的工作重点应是提供保障住房权利的公共产品的主张。当政府将宏观调控的重点放在调控商品房房价时,我们又提出政府的工作重点应是提供保障住房权利的公共产品的主张。当经济适用住房未加任何限制条件的混入到商品房的行列而自由交易时,我们又提出应对经济适用住房加以回购的限制。当几乎所有的媒体都在争论‘居者有其屋’时,我们提出解决住房权利是有住房而非一定要有房产,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应靠政府解决廉租房……”
“我们曾提出了无数在当时被认为是大逆不道的主张,被认为是‘人民公敌’的舆论,于是‘凡是’就成了衡量对错的标准,道理则被骂声所淹没了。因为我们是发展商,因此就一定是只为了代表利益集团的立场,立场决定了对错,道理在‘凡是’的面前毫无反抗之力。”
任先生的比喻真是很大胆、很直接,用两个主席来为自己的观点做铺垫,大有天下舍任其谁也的大英雄气魄!按照任的逻辑似乎只有任敢于否定毛主席的论段:“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反对,反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拥护!”而且按任的说法,毛的这一论段“至今仍在影响和束缚着人们的思想”。由于任先生早以脱离了这种影响和束缚,已经成为敌我不分、是非不分、黑白不辩的“高人”、“超人”,所以,才会有后来的“先知先觉”!也成就了任先生“人民公敌”的伟业。在这种“超人”思想的指引下,任先生完成了由共产党人到嗜血资本家的演变。其中的几个大的成就任先生自己做了历史性的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