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娟子事件想到的

2007-08-17 09:38:46 | 点击:0 | 评论:0 | 好评:0 | 坏评:0 | 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

侠客:rocd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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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和今天看“今日说法”栏目,讲的是关于深圳市网络捐助在捐助倡导者和受助者因捐助款引发的一场争议,称为“娟子事件”。大体情况是山西打工妹娟子被诊断患脑瘤,在网络上请求帮助,老西会(山西老乡会)及网民筹集善款,帮助娟子治病,但在娟子手术后,捐助倡导者“八分斋”要求受捐人娟子把余款交出捐赠给其他人,遭到娟子拒绝,最后娟子带着余款离开深圳,回到山西老家。“八分斋”开始追缴捐款,要求退回捐款。看到这件事真实感触颇多啊!

记得在十年前在呼市上大学,有一次和几个朋友去公园玩,在公园门口看见一个残疾人在乞讨,我就掏出一角钱扔在他碗里。等进了公园发现里面有很多的人排了一排在乞讨,我就都给了钱。现在在北京街头随处都是乞讨者,可是很久了,见到他们都是躲着走,没有再给我一分钱。十年前,和朋友去包头玩,做了一下午的长途客车晕车了,可是倒车后坐市内公交车看到有老人上车还是把座位让给了老人。现在在北京坐公交车,只有在人不多,老人很虚弱,或孩子很小时才会起身让座。十年前,朋友如果开口借钱,会掏出自己全部的家当,想都不想地借给他,现在会在左思右想后找一个合适的理由搪塞过去。变了,自己真的变了,可是一个人的道德观念怎么一下子就变了呢?我们该好好反思一下啊。在十年前,每做完一件让我付出的事,我会得到快乐,可是十年后的今天,每做一件让我有所得的事,我却失去了快乐,增加了自责。

再谈“娟子事件”。现在真的很不愿意看这样的故事,甚至一听开头就不想在继续听下去了,究竟是谁对谁错,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似乎太重要了,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是对的,都不希望自己犯错误,都要尽力地把错误的责任推给他人。人与人之间表面相互帮助,实际相互利用,这太没意思了。在科技迅速发展的今天,网民越来越多了,很多人开始了网络诈骗,网络炒做。网络因其无地域性限制的特点会迅速让一个信息传递,但又因其所处的是虚拟世界让很多人受伤。个人认为娟子事件完全就是“八分斋”的一个炒做,对于娟子事件我并不了解详情,所以不会对谁对谁错做出评价和判断,但是我们必须要知道,对于任何一个家庭,当有家庭成员生大病时所造成的心理打击都是巨大的,如果我们在开始时对娟子患病倡导了捐款,那我就等于把钱捐给了娟子,即使她不治病,她把钱都留给了她的亲人,我也不会有任何其他的想法,因为这是为娟子捐的款。但如果我们是想倡导一种互助的理念,想发起对某种病诊治的基金,那钱绝不应该到娟子的手上,是应该有一个群体专门处理的。但是很难保证民间哪一个人或机构不会利用人们的同情心去以此为手段获取财富。所以如果是我,在一般情况下不会参与这种捐助,但如果参与了绝不会关心钱用来干什么了,只是代表了我的一份爱心,出了一点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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