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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政府告诉人们房价要继续上涨

2007-08-14 08:54:33|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侠客:tina_re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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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市政府称得上是为控制房价的上涨而出台政策最多、行政干预市场措施最多、下手最重的城市政府了。对商品房的市场调节价格实行了“政府指导价”为核心的价格监管制度,但结果却事与愿违。

最近,南京市政府又用最严厉的对开发商“捂盘”现象给以半年不得销售、半年后仍执行原价格的行政处罚,公开的告诉社会半年内房价仍将高速的上涨。

如果半年之后房价不涨,按原价格销售等于政府用行政处罚的方式在替开发商“捂盘”。如果半年后房价下跌,开发商也不可能按原价卖房,结论就只剩一个了,那就是南京市政府借对开发商捂盘处罚的行政措施向社会公布一个信号,南京的房价会继续上涨,而让开发商无法利用这半年的上涨期多盈利就是对开发商最大的处罚了。

凡事都有一正一反的两面,包括行政处罚措施也是同样。

南京市政府想控制房价,但又不愿降低政府在土地中的收益,就形成了这一正一反的作用。

4月份,南京市房价(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高达11.5%,创下了两年来的新高,5月份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9.2%,居全国第六位。

5月份汉府街地块拍出了3.85亿元,单位地价2.88万元/平方米的天价。一周之后,湖北路地块又以59轮竞拍4.05亿元的总价超出了前一个天价6000元,折算到楼面地价达到11164元/平方米,项目成本不低于1.5万元/平方米。

五月底,连南京市下关区的热河南路地块,城市边缘地区的楼面地价也到了6500元/平方米,销售价格也在万元以上了。

这些天价土地的上涨却是在南京市政府已知4月份房价涨幅居高的信息之后发生的,不能不说是继续推动房价上涨的因素。当政府追求土地的高收益时,又想降低房价,自然就形成了一正一反的矛盾。

对开发商捂盘的限制与处理的行政管理,目的是增加市场中的供给量、加大消费者的选择余地。但对捂盘现象的处罚却是停盘半年,停盘难道不是减少市场的供给量吗?如果有大量的停盘让供给量减少,难道有助于稳定房价吗?当这些受到处罚的开发商利润减少时(因为半年后按原价出售),难道利润不会转移到那些未受处罚的开发商身上去吗?对消费者而言,难道会因为政府对开发商的处罚而减少支出并买到便宜的房子吗?

这也是一正一反的一对宝贝,因为开发商的捂盘变成政府行政处罚的“捂盘”,不是等于更加重了市场中供不应求的矛盾吗?只能按原价销售的处罚大约也就是政府明知供不应求必然推动涨价的一种变相表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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