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竖中指挑衅记者劣性难改 陈冠希搂女友目露凶光

2007-08-11 11:00:43 | 点击:0 | 评论:0 | 好评:0 | 坏评:0 | 第3页/共3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

侠客:sin.yul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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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几,陈冠希终于再发现记者,不但立刻目露凶光,为了表达他的不满,更向着记者作出挑衅动作,先是向着镜头竖起中指,然后再将中指放到舌头上,继而放入口中,动作极之粗鄙兼不雅。司机担心陈冠希再惹事,立刻将座驾驶近让陈冠希上车!看来“守行为”对于陈冠希来说,没有什么意义。

不羁少爷闯祸一大堆

  2002年 海关在机场截获一个从外地寄来本港、收件人为“陈兴华”(陈冠希原名)及内藏有大麻的包裹,事后陈冠希主动联络海关接受调查,最后获撤销指控。

  2003年 在《劲歌金曲》颁奖礼后台与余文乐疑因争阿娇而发生“争吵事件”。

  2004年 在中环遭两名10多岁的外籍青年挑衅后被殴打至摔倒地上,期后陈冠希成功追截两名青年交给警方。

  2006年 无故对在机场守候谢霆锋和张栢芝回港的记者辱骂。

  2007年 接受《东张西望》访问时,因不满被问到女友而大骂女主持“白痴”,令无线大为不满而传出封杀令。

  2007年 出席某公开活动时,对正在拍摄玩具的记者,毫不客气地说:“小心,这些玩具,10几万一只,你们赔不起!”

  2007年到台湾宣传新碟时,嘲笑英皇旗下艺人没脑子,而被指不懂饮水思源。

  2007年 驾驶跑车回寓所时,与出租司机争路,因不满被骂“吃屎”,激动地踢凹对方的车门,最后被罚1,000大元兼守行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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