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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不能开除合法生育学生

2007-08-06 15:33:44|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侠客:wenlinh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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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魏萍)为妥善解决在校学生实行计划生育的有关问

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国家人口计生委、教育部和公安部日前联

合出台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意见提出:要教

育在校学生集中精力完成学业,慎重考虑结婚、生育问题,自觉实行

计划生育、晚婚晚育;对于已婚合法生育的学生,学校不得以其生育

为由予以退学。

  三部委要求,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

切实把高校在校学生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范围。人口计生、

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指导各高校针对在校学生的特点和需求,

举办专题讲座、开设公共选修课程,大力开展有特色的人口和计划生

育宣传教育和咨询指导,普及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性健康知识。各

高校要建立在校学生婚姻状况登记备案制度,及时掌握在校学生结婚

情况。已婚学生应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高校学生管理

的有关规定。该意见特别强调,为保障母婴健康,保持学校正常教学

科研秩序,建议已婚女学生生育期间办理休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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