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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90年代初,曾因开辟劲歌风潮而在乐坛拥有一席地位的红豆,因签约港台经纪公司,不但没有打开港台市场,还丢失了内地阵营。事业失意的他不断放纵自己。最终导致在2002年,因猥亵儿童罪被判入狱三年。
“第一天的时候,自己该带的东西都带了,除了不能带吃的,穿的用的铺的盖的都带了。但都丢了,我忘了拿,从车上下来时候就忘了。”红豆对于自己当时的失魂落魄仍然记忆深刻。
问起监狱中的生活,他也直言不讳。他透露说,在他第一天进去时,就被同室的狱友欺负。“其实他们试图一开始的时候,要灭一下我。他们是需要,在他们的那个社会环境里面有他们的秩序,他们担心我会不服从那个秩序,所以他们试图要给我点苦头尝尝。”他还回忆说,当时他的心情低落到极点,是监狱里面的警察朋友,一直给他鼓励,不断开导他,他才很快适应了监狱里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