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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车一年被诉至法院 窦唯:死不认纵火罪(图)

2007-08-04 13:46:23 | 点击:508 | 评论:0 | 好评:0 | 坏评:0 | 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

侠客: 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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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唯烧车”事件在经过一年多的平静后有了新的进展。记者前日获悉,北京市宣武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将窦唯公诉至法院。窦唯将出庭接受审判,并可能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处罚。

  觉得自己身处巨大的策划中

  8月2日,记者采访到当事人窦唯,他向记者证实刚刚从宣武区法院拿到了起诉书,检察院以损坏公私财物罪对他提起诉讼,目前还只是立案通知,开庭时间尚未确定。窦唯表示,目前还没有和家人、朋友说这件事,也没有联系律师。重提这件一年前的案子,窦唯表现得无奈却不意外,“阴谋”、“计划”等字眼再次出现,他感叹:“这一切不得不让我联想,这一年发生的事好像都有关联,我又觉得自己身处巨大的策划中,所有人联合在一起,有步骤地设了个局,而针对的是我一个人。”

  曾数次尝试和解

  窦唯透露,一年前取保候审后,他曾与《新京报》法律顾问见过几次面就此事进行调解,但始终未果,原因是双方都不认可彼此的条件。“他们对我提出了五项要求,我只记得三项,承认事实、道歉、赔款。关于赔款,车的方面他们提出的数字我有疑问,当时那车被点燃后在不到两分钟内就被保安扑灭了,后来我也看了照片,似乎只是车漆变白了,没有更多损伤。而且我已经和车主私下联系过了,我把她请到了家里,她和她的爱人一起来的,因为当时他们正值新婚,我们还抽了喜烟喝了喜酒,沟通之后消除了误会,达成了一些共识。车主向我解释说,她本人并不想要我的赔偿。在这次的起诉书上,我看到她的名字又列在证人栏里,不知道是否有了变化。不过我也理解,一个外地来的孩子在北京工作不容易。至于损害的公物,《新京报》定价是1000多块钱,但我认为这也不该由我赔偿,我之前曾经给卓伟(窦唯所质疑报道的作者)打过电话,如果他再不出现,一切后果由他负责,至今为止我也没有见过他。这个后果是他造成的,是他先动的手(写的报道)。”

对审判结果不乐观

  即将面临对簿公堂,窦唯表示将拭目以待:“我还没有惊扰我的朋友,请律师的事也还没想。我将静观其变。不过,说实话,我对结果不乐观。”窦唯强调:“我会坚持我的要求,首先对于纵火罪我是死不认罪,损害公物方面我认为应该由那个写稿的记者承担。我不回避把这件事公开,我愿意与当事人面对面交流。另外,现在不是都要求精神赔偿吗?我认为他们也应该对我进行精神赔偿。在这么长的时间中,这件事始终悬而未决,隔三差五地产生各种‘化学反应’,让我总是处于一种恐怖的气氛中。”记者问如何看待审判结果,窦唯表示:“我会服从审判结果,为了维护社会的和谐,我愿意吃亏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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