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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竟强悍到可以强拆政府大楼的地步?

2007-07-30 09:52:13|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侠客:tina_re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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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州区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一没有办理拆房手续,二没有与被拆迁单位达成安置协议,三没有取得建设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图的“三无”情况下,强行拆迁万州区旅游局大楼,其负责人还多次声称“先拆房再谈补偿”。(7月29日《重庆晨报》)

听惯了开发商强拆居民楼,却没听过强拆政府办公大楼的!见识过重庆的“最牛钉子户”,却没见识过重庆的“最牛开发商”!开发商竟然强悍到可以强拆政府大楼的地步,于是,符合时下流行称谓模式的“最牛开发商”迅速叫开了。

其实,“开发商强拆政府大楼”事件还有一些因素需要被重视:旅游局去年起就不在那里办公了,楼内实际办公的是三峡国际旅行社等五家私营单位。开发商强拆,受损最大的显然是它们。对于旅游局而言,那只是一处将要废弃的办公楼,损失的只是租金,以及“面子”。

旅游局的办公大楼可否出租,出租收益谁得,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有那么多闲置的办公大楼,诸如此类的问题在此新闻事件中显然被忽略了。大家的关注点局限于“开发商强拆政府大楼”这一“出位”之举上。是的,在没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强拆任何人的房屋都是违法行为,但开发商为何能有这般胆量?

新闻中说,“这家公司曾与万州区旅游局签过一个意向性协议,内容是将旅游局办公楼拆除后开发”,只是“由于换届人事变动,加之与该办公楼连为一体的职工宿舍楼住户要求整体开发”,才闹出了今天的事情。政府的人事变动能否作为废弃契约的理由?这份“意向性协议”的全文新闻中没有给出,我们不知道其中究竟是怎么商定的。

当然,被公众猜测最多的理由是,开发商背后肯定有强大的后台。谁都知道,所谓“后台”在中国语境里的意义是指那些被私化的公权力。一般来说,过去发生的以居民住宅为对象的强拆事件,开发商都或多或少从被私化的公权力那里获得了支持或默许。那么,这次以旅游局大楼为对象的强拆事件,能逃脱这样的“潜规则”吗?这就难怪公众会浮想联翩了。

其实,资本与被私化的公权力搭档而成的“权钱联盟”几乎是一个亘古不变的组合,它们制造了很多腐败事件,也制造了很多的资本狂妄。“强拆”正是资本狂妄的一种表现,我们应该关注的是“强拆”行为本身,至于具体的对象是谁并不影响“强拆”事件的性质,而只与资本的利益所在以及被私化的公权力的能量大小有关。缺少被私化的公权力支撑的资本狂妄不可能长久,而且必然付出惨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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