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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醋抽查:山西老陈醋也上“黑名单”

2007-07-27 08:48:19|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侠客:angela2dl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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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昨日公布了近期对流通领域销售的食醋、罐头食品质量监测的结果。此次共抽查了54家销售企业销售的食醋、罐头食品169批次,不合格34批次,合格率79.9%。其中醋有将近一半不合格,一款知名的山西老陈醋也上了黑榜。罐头食品质量好一点,合格率为90.8%。

  工商部门共抽查了广州、深圳、韶关等7地市流通领域31家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个体经营户所经销的43家生产企业生产的食醋50批次。合格27批次,不合格23批次,合格率仅为54%。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标签标识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仍然明显,有部分商品添加了甜味剂或防腐剂而未作标示;还有就是超范围和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按GB 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及其增补版的规定,在食醋产品中不允许使用糖精钠、甜蜜素和安塞蜜3种甜味剂,但在本次抽查的50批次食醋商品中发现在12批次产品不同程度添加了甜味剂。此外,有两批次商品超量使用苯甲酸。

  山西省榆次怀仁荣欣酿造厂生产的山西老陈醋就是违规使用甜蜜素被检出不合格。记者走访市场发现,这款山西老陈醋比较受市民欢迎,很多饮食店都购买该款山西老陈醋放在桌面上给食客当佐料。

  工商部门还抽查了23家销售企业销售的罐头食品119批次,合格108批次,合格率90.8%。主要问题是违规和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抽查的果蔬罐头中,食品添加剂指标合格率仅为82%。

  发现个别企业在罐头食品内超标使用色素和防腐剂,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甚至使用国家标准不允许使用在罐头食品里的食品添加剂等现象。省工商局将对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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