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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售期房不会致房价飞涨 不需要所谓“过渡期”

2007-07-27 07:53:51|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2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侠客:tina_rea8
相关标签: 期房 | 房价 | 飞涨 | 房产家居 | 楼市观察 | 业内动态

商品房预售制度,简直就是另一种形式的“集资建房”——购房者既是当初的出资人,同时又是最后的购房人。只不过在这种“集资建房”模式下,购房者不能获得任何出资收益,相反,开发商可以名正言顺拿业主的钱盖楼,却不用支付任何成本。“借”业主的钱同时在业主身上赚取暴利,这就是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本质。

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是必然的,消费者投资、开发商赚钱的不平等游戏规则早该废黜了。充其量只是一个时间问题。那么,现在是时候了吗?开发商认为“应该给予1年以上的过渡期”,实际上,预售制度本身就只是一个过渡性制度,目的是为了保护启动之初脆弱的房地产业,如今开发商早已不是当初那个襁褓中的婴儿,而是盛产富豪最多最快的行业,预售制度已经“过渡”了十几年有余,还要“过渡”到几时?

地产界人士认为禁售期房会导致房价飞涨,理由是会导致供需失衡。这样的分析看似有理,实则不然。一方面,那些以预售款为主要融资渠道的中小开发商会感到资金压力,囤积土地、捂盘惜售等现象必然大为减少,这种资金压力必然会反应到房价上去。另一方面,消费者明显对现房存有偏好,一旦期房取消,即使市面上暂时可买房源减少,也不会出现哄抢抬价的现象,因为取消期房本身就是一个重量级的平抑房价信号。

何况,所谓“1年以上过渡期”根本就不具有可操作性。只要在这一年里,卖出的仍然是期房,那么过渡期一过,市场上的现房依然和今天一样少,这是可以预见的。因此,给予所谓“过渡期”毫无意义,重要的是当局调控的决心,当断即断才是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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