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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破损别去公共泳池

2007-07-26 21:01:19|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侠客:adhuo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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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游泳池是否需要检查“健康证”以保障泳客安全?本报近日的相关报道引起读者热议。记者昨天就此采访了有关皮肤病专家,请他们分析游泳池中的安全隐患,并为热爱游泳者支招。

  “一旦皮肤病患者进入公共泳池游泳,带来的危害是很大的!”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皮肤科专家刘盛秀医生对记者说,“因为很多细菌性感染性疾病在泳池的常温水温下很容易存活,而这些细菌的传染性很强,尤其是一些常见的面部感染疾病,比如脓疱疮等。”刘医生还说,除了皮肤类感染疾病外,一些常规性病,比如淋病,阴湿病等疾病也可能会通过泳池内的水进行传播。

  怎样才能保障游泳者的卫生安全呢?刘医生认为:首先,游泳池的经营管理人员要严格对泳池消毒杀菌,不能光从利益角度出发,更要为广大市民的健康安全负责;其次,最好有专人对泳客进行身体检查,阻止患有传染病的人员进入泳池;另外,要加强宣传,促使传染病患者自觉不到公共游泳池去游泳。

  同时刘医生提醒游泳者要做好自身卫生防护工作,“去游泳时要带上护目镜,避免眼部受到感染,游泳结束后要立即进行淋浴。如果有皮肤破损,就尽量不要去公共泳池游泳,即使要去,也要对破损处进行处理,比如涂上抗生素软膏或者用胶带将破损处与水隔开。”

  ■记者手记 让公共泳池更“健康”

  酷暑难耐,选择到泳池里泡一泡,应该是件畅快的事。但是,公共泳池的卫生状况却让人畅快之余不免担心。

  而就在去年,合肥市有关部门宣布取消了游泳池健康证,转而加强类似场所的检查力度,在公共泳池挂上“传染病勿入”的标语。尽管我们可以说,这是一种务实的管理;尽管我们知道,一纸“健康证”并不能保证把病菌挡在游泳池外面。但是,这并不能打消市民的疑虑,真正解决的办法,唯有靠管理部门建立监管制度,加大处罚力度。

  倘能果真如刘医生所说,管理部门重视了,市民自律了,配套措施跟上了,“健康证”缺位的公共泳池也能更加“健康”起来。(转自: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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