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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乐文化关于《有一种爱叫做放手》的严正声明

2007-07-25 15:20:28 | 点击:0 | 评论:0 | 好评:0 | 坏评:0 | 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

侠客:entchina_hz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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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北京华艺兄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广州孔雀廊娱乐唱片有限公司于07724日 召开发布会,公然声称我公司歌手阿木演唱歌曲《有一种爱叫做放手》侵权,北京美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严正声明如下:

1,关于歌曲《有一种爱叫做放手》的版权。

我公司早在051129日 即与该歌的词曲作者正式签订歌曲合同书并生效,于当日起即拥有歌曲《有一种爱叫做放手》的全球独家版权。我们对新人歌手刘栋升企图在该歌已由阿木唱红近一年后,以告阿木侵权来借势上位、恶炒自己的行为深感不齿。

2,关于由北京华艺兄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出具的版权登记证。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版权登记主要是在作品没有发表之前,作者对作品的版权声明,属于作者自愿登记,如果登记作品的版权归属出现错误,责任由登记人承担,版权注册中心没有核实和仲裁的责任。我公司签约艺人阿木演唱的歌曲《有一种爱叫做放手》早已于069月正式发表,而经与歌曲作者核实,北京华艺兄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072月到版权注册中心恶意注册该歌曲版权,并未获得作者许可。

3,我公司严正要求北京华艺兄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佛山市顺德区孔雀廊娱乐唱片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对我公司所拥有歌曲《有一种爱叫做放手》的著作权的侵害,并消除对我公司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根据后果,我们将严厉追究上述两家公司相应的法律责任。

4,在此,我公司严正奉劝北京华艺兄妹文化、孔雀廊娱乐及歌手刘栋升,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成功需要的是正当做人认真做事,而不是在名利熏心之下,罔顾良知,企图以不法手段不劳而获。所谓玩火者必自焚,漠视法律的人,法律必将给予惩戒。

北京美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07年7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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