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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应暂缓生育

2007-07-24 14:53:39|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侠客:christie101christ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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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有心、肝、肾、肺等慢性病,尤其在这些器官的功能不正常时不宜受孕。

  一方患有急性传染病时不宜受孕。患有急性病毒性感染,如流感、风疹、传染性肝炎、病毒性脑炎等,易造成胎儿畸形。因此,在治愈后方可受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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