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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的合法化指日可待

2007-07-22 20:10:05|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2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侠客:weijweit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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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目前,广东已在进行农村土地入市试点,省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无须经过国有征收程序,可以直接进入土地二级市场参与流转。

千万别低估了这件事的影响,它为小产权房的合法化扫除了最大的法律障碍: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必须经过国家征收程序后,才可进入土地二级市场参与流转。它为小产权房的合法化迈出了最重要的一步。

可当“小产权房”的合法化的那一天到来之时,济南的土地上只有如同圆明园一般的“小产权房”废墟,我们又该如何书写这段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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