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在欧洲一些传统社会党领导下的高福利国家,“社会主义”性质的保障体系成熟而周全。对很多的中等以下收入的群体而言,与其自己买房,不如租赁国家和政府提供的“国有房”要来得实惠得多。这样的话,可以用更小的成本来解决住的问题,为什么还要自己花大价钱去买房呢。何况,欧美人历来有经常迁徙和异地就业的习惯。在欧盟内,一个国家的人为了取得更好的工资和收入,到另外一个国家去工作发展是很平常的事。在北美,收入相对较低、税赋较重的加拿大人,就有不少南下到美国“谋发展”。至于在本国内异地就业,对欧美人来说就更是家常便饭了。在这样的情况下,买房往往就成了拴住发展机遇的“绊脚石”,住房自有率低就成为自然而然的事情。关键的核心就在于,这样的低住房自有率不是由于买不起房或者住房保障体系的欠缺造成的,恰恰相反,正是由于住房保障体系的健全、房价的平稳以及较低的房价收入比,使得国民在解决居者问题时可以有更多的选择。可以花更少的钱租赁政府提供的保障房,何乐而不为;房价只是一般人家庭年收入的2-6倍,买房相对轻松而便利,但找一个好的工作却并不容易,何苦买房把自己“套”住呢。
居者有其屋,中华民族不可动摇的基本民生
但对中国人和华人来说,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居者有其屋”、“安居乐业”等这些千百年传承下来的中华传统,使华人社会圈对住房自有特别的在乎。对民众而言,有居则安、有产则宁。同样,“民富则易治、民有产则畏法”也成为中华历史久远的一种统治文化。据说新加坡政府之所以从建国伊始就大力建造组屋(相当于中国的经济适用房),并以极低的价格提供给本国85%的国民,使得新加坡的居民住房自有率一举达到了90%以上,从而真正成为世界上住房自有率最高的国家之一,就因为它把住房问题作为稳定社会的重要决策。在新加坡,“居者有其屋”是被作为国策而大力推广实施的。
另外,在我国的台湾地区,中国人传统的“居者有其屋”的理念也是发挥的淋漓尽致。台湾人成家立业的“第一要务”就是要有自己的房子。他们认为“有土斯有财”。据人民日报旗下的环球时报今年5月的一篇报道,“有统计显示,台湾民众的‘住宅自有率’高达93%,这比欧美国家百分之七八十的住宅自有率要高出不少”。
不仅是华人的国家和地区情况如此,就是欧美国家的华人家庭,传统的文化和观念也使得他们更倾向于自己买房居住。据不久前的报道,在加拿大的多伦多,“华人家庭自住房拥有率在76%,高出当地人的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