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减肥药品网上热销 专家:规范正名尚未施行
2007-07-18 07:31:04|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4页/共4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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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排毒养颜胶囊就是拉肚子,没看见含大黄吗,要吃就吃芦荟胶囊吧。”在牡丹园金象大药房,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中药也含有化学成分,和西药刺激性其实差不多,况且“这药,吃了就断不了”。在多家药店以及屈臣氏等地,记者都得到了相同的说法。打开这种以“排毒瘦身”闻名的明星产品,记者发现,排毒养颜胶囊(云南盘龙云海)的说明书上注明含有“大黄、白枳”,但没有提到不良反应及服用周期。而按照中国科学院药物研究所长期从事天然药物研究的马林副研究员的解释,长期服用大黄类药物很容易出现像吸食毒品一样的依赖性,这种药物依赖属于药物不良反应的范畴。而早在1996年,德国药品管理机构——联邦药物和医疗用品研究所就已经作出规定:大黄的生药、生药配制品及提取物,只能短期用于便秘,而不能用来助消化、净血、减轻体重,连续服用不得超过一至两周。
除了排毒养颜胶囊,其实众多知名减肥保健品的成分都难免影响身体之虞。如芦荟排毒胶囊(山西德元堂)即标明含有“黄酮素”,按药店促销员的说法是会改变生理规律;目前在市场上风行的中式减肥茶如“大印象”、“碧生源”、“三叶”乃至“立顿纤扬茶”等等,有效成分不外乎“决明子、桑叶、荷叶、绞股蓝、番泻叶”几种,与传统中医的泻药方子无异,但无一例外地写着适用于所有人群且没有标注使用周期;而舶来的“百维灵”等减肥保健品中功效成分为“螺旋藻、辣椒粉”,但香港医院药剂师学会在其网站上公布的研究报告显示,螺旋藻、辣椒素等等并没有临床证据证明其对减肥有效,这些成分不仅无助于减肥,长期服用还会伤害肝肾。
规范正名尚未施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出台了《保健食品命名规定(试行)》,《规定》明确提出保健品名称中将不能含有人体器官、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或绝对性的词语。按照该规定,包括不少知名减肥保健品如“肠清茶”、“大印象减肥茶”、“康丽源减肥袋泡茶”在内的多数减肥保健品等将因为不符合要求而改名。但截至目前,这些产品并没有更名的迹象,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回应是,对不符合《规定》的在售保健品,药监局会考虑给企业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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