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家居首页>我家日记>买房日记>正文

未婚者的购房故事:爱情房子不冲突

2007-07-16 13:04:28|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4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侠客:wjia4
相关标签: 未婚 | 购房 | 房产家居 | 我家日记 | 买房日记

点击图片翻页

点击图片翻页

在刚刚过去的情人节,除了玫瑰花、巧克力之外,与情人共建爱巢成为新的时尚,爱她就给她买房吧,可事实上,有许多人认为买房比谈恋爱难。

1不论双方付款多少均属共同财产

卫若兰刚刚大学毕业,男朋友是刚工作一年的同校师哥。两人已然热恋四年,现在的问题就是房子,卫若兰可以从家里凑够首付,男朋友和她的工资也刚好可以保证月供充足。若兰想到自己付的钱多,所以为了防止日后发生变故,她想在房产证上写自己的名字,但恋人之间并不好谈明白,卫若兰很有些顾虑。

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陈志坚律师说,从我国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看,通常房产证上的权利人就是房屋买卖合同上的购房人。具体来看,婚前财产不同于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所以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产权就是谁的。由于婚后其男友也参与还款,所以房产证上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还可以进一步写明各占产权的比例;需要做的仅是需要双方一起签房屋买卖合同,一起作为银行共同贷款的还款义务人。

最新专家点评:

最新侠客评论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侠客点评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标题:  20字
内容:
 
雅虎声明:侠客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雅虎任何观点及立场。
点击:0评论:0好评:0坏评: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