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浏览新闻,赫然看到《国土部部长:恐怕自己也买不起第二套房》真的让俺大大的吃惊了一把。讽刺乎?玩笑乎?无奈乎?抑或兼有乎?不得而知,留给大家不尽的遐思……
言归正传,无论时代风云如何变幻,经济发展如何迅速,摆在平头百姓面前的首要大事始终是衣食住行的问题。现在衣食基本解决,出行虽说拥挤不堪但也差强人意;可“住”的问题却依旧困难重重,有人坐拥数套房子专门收租,有人连个遮风避雨的房子都没有;房地产商宁愿让房子空置也不愿低价售出,买房人则因为高房价而望楼兴叹……贫富差距如此之悬殊,真的如“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凄惨境地。
俗话说,安居才能乐业,连个避风港都没有,让人如何心理平衡?在美国纽约的曼哈顿区尚且有贫民窟供贫民生活,中国的大城市何处有下层民众的容身之所?“天当被地当床”或许可以浪漫一时,却终非长久之计;住在桥洞下或水泥管里总会有城管等不速之客光临寒舍乃至“鸠占鹊巢”,不得不重走游击路,追寻那心中的光明,或许会重上梁山或者井冈山览胜,体会当年的南瓜汤生活。
我无意过多分析房价居高不下的原因,只想简单的探悉一下。其一,建于国有用地上的房价如此之高,而建于集体用地上的“小产权房”却能成本几近降下一半(《南方周末:买小产权房的城里人 》),实际上价格只有同位置商品房的40%-60%,其中的差价落入了谁的口袋?政府为何坚决不准集体用地入市?眼明人都知道建于集体用地上的房子便宜,可“产权”及“户口”问题让一些人没有选择余地进而望而却步,这到底在维护谁的利益?我不妄作揣测。 其二,谁都知道集体建房可将房地产成本降低一大截,可为何地方政府坚决不松动集体建房的政策?非得把国有土地拍卖给房地产商而不拍卖给集资建房者,这到底是为什么?法律有规定房地产商是唯一的买入“土地使用权”群体吗?其中有何猫腻?我也不做推测。 其三,即便房地产商买入土地,也往往囤积土地而不盖楼,虽有法律规定两年之内必须动工,但实际上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是房地产商建设完毕,也往往保持极高的空置率而不愿降低价格,这是什么政策或者财力让房产商如此之财大气粗乃至无所顾忌?为何房地产商宁愿空置也不愿降低价格?是为了维护垄断利润还是另有所图?或者就是背后有地方政府支撑?我也不做过多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