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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处方管理办法实施后患者难享选药权

2007-07-14 07:25:55| 点击:397|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侠客:慌慌幽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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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颁布的新的《处方管理办法》从5月1日开始执行,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新办法规定,医生在开具处方的时候要写药品通用名,这是为了切断医生和医药生产流通企业之间的直接联系,将药品的选择权更多地交给患者。然而,近日记者走访多家医院后发现,患者享有药品选择权并没有真正做到。

  记者首先来到一家医院,以感冒、咽喉疼痛为由到内科就诊。简单诊断后,医生开出了消炎药“阿莫西林”。来到收费处,工作人员接过处方,却并没有询问记者想要哪种阿莫西林,就收了记者66块钱,递过来2盒药。阿莫西林是有好几个牌子而且有两种(剂量规格)0.25的和0.5的医生开的是0.5的.

  接下来,记者又分别去了两家医院,症状还是感冒,医生都开出了通用名为“酚麻美敏”的感冒药,不过一种是泰诺一种是日夜百服宁,价格都在12块5左右,属于比较贵的感冒药。记者表示想开点便宜的快克或者感康,医生却给出了这样的回答:我们这里没有。

  拿着处方,到了药房,记者仍然争取不到合理的选药权。这个药方是通用名么,有什么选择么?药房的回答是:开什么拿什么,都是照着大夫开的单子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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