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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价药消失源于“新药”上市太容易

2007-07-13 07:24:08|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侠客:lisa2dl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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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乌日图最近对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杭州、广州、呼和浩特、西宁等12个城市的42家三甲医院临床用药进行调查后发现,大医院缺常用“廉价药”的情况严重。(7月12日《经济参考报》)

  

  乌日图一行调查发现,全国12个城市的42家三甲医院内,短缺药品的数量高达342种。短缺药品主要是医院临床大量使用的常用药、治疗特殊病和罕见病的药品。这些短缺药品都有一个共性,就是价格便宜,也就是说,药品一廉价,市场即难觅。

  

  廉价药从市场上消失,药品生产企业和医院都有责任。生产廉价药,成本高、利润低,药厂没有生产的积极性。比如,用于治疗白血病的环磷酰胺不仅疗效好,而且价格便宜,注射液每支才3.0元,过去国内很多家企业生产,但近年来都陆续停产或转产其他品种,致使环磷酰胺市场告急。而医院,由于政策允许其销售药品时,“可在药品的出厂价上加价15%”,这样药品价格越高,医院获利就越大,医院自然会对高价药情有独钟,将廉价药打入冷宫。

  

  但是,我们不能就此过多地指责医院和药厂,因为歧视廉价药的根子不在它们身上,是廉价药“换马甲”过于方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05年该局共批准11086个药品注册的申请事项。这其中,新药申请1113个,改剂型药品申请1198个,仿制药申请则有8000多个。改剂型药品大多只是简单改动,再加上仿制药申请,这两项申请就占据整个药品注册申请事项的八成多。药厂为什么对药品进行“简单改动”?显然是改动后有利可图,而改动的对象无疑就是“廉价药”。同时,审评审批标准偏低,监督不力,新药申报容易弄虚作假,一些不符合“换马甲”标准廉价药,也就堂而皇之地“身价倍增”。

  

  好在廉价药消失的问题已经引起重视并开始着手解决。7月11日,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出台,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新的注册管理办法抬高了新药的审批标准,今后廉价药“换马甲”将十分困难,再加上国家对廉价药生产予以政策倾斜,相信廉价药市场难觅的状况会有很大的改善。但是,要提高药厂生产廉价药的积极性,还需实施“医药分家”,让医院愿意使用廉价药,让廉价药的销售在市场上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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