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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调查拉开帷幕 楼市进入新敏感期

2007-07-11 09:00:55|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2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侠客:tina_re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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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调查拉开帷幕

“住宅市场升温明显和房价上涨预期强烈是目前全国大中城市普遍存在的情况,原因则比较复杂。”中房上海指数办公室分析师表示,“基本原因是我国人多地少和城市化速度加快,造成土地供应及完成开发滞后,表现在市场上就是很难保持适宜的供应剩余。此外,部分购房者提前加入购房大军或购置多套,部分开发商推迟楼盘上市或减少上市量,而主管部门难以制定有效的抑制措施,从而加剧了供求紧张。”

一些市场人士对后市发展感到担忧。“以上海为例,由供应不足导致的商品住宅价格上涨、市民提前入市购房等是造成上半年楼市过热的主要原因。但上半年的量价齐涨,消化了去年宏观调控积压的需求和年初股市创富产生的需求,而且也透支了未来的购买力,楼市步入低迷的可能性非常大。”佑威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薛建雄指出。

上海福卡经济研究所专家还认为,房地产市场已进入新敏感期,未来地方或将采取“打点缓面”的方式缓和各种矛盾和阵痛。一是针对市场秩序各环节点出台具体措施,以缓解房价难控的紧张局势,如减少销售环节猫腻、打击楼市潜规则、将整治反腐进行到底;二是重点控制引起房价不正常上涨的因素,如严控投资比重、收紧按揭贷款、征收房产保有税。

据最新消息,随着国家审计署特派办官员日前进驻北京市国土局,一场涉及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哈尔滨、合肥、济南、长沙、广州、成都10大城市土地出让金和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的专项审计调查工作已拉开帷幕,此次专项调查也成为国务院遏制房价上涨的重要举措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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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境外个人“限购”一套自住房

深圳市国土房产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商品房的通知》,以规范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商品房的行为。该通知已从昨日起开始执行,通知规定,境外个人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商品房,境外机构只能购买用于办公所需的商品写字楼。

通知内容显示,境外机构在深圳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业的企业除外),只能购买用于办公所需的商品房(办公类);境外个人(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学习超过1年的,才能购买1套用于自住的商品房(住宅类),而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只能购买1套用于自住的商品房(住宅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深圳资深地产研究人士半求指出,深圳此次推出“限外令”将新房与二手房全部纳入控制目标,也就是说,境外机构和人士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都将受到限制。

通知还规定,境外机构和个人在深圳投资购买非自用房地产,应当遵循商业存在的原则,按照外商投资房地产的有关规定,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登记后,方可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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