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精一样的你“性”要怎么开放?
2007-07-10 10:49:58 | 点击:1283 | 评论:0 | 好评:0 | 坏评:0 | 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
侠客:海上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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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写过我和我的外甥女谈性话题的文章。也看到好多家长给我留言,大部分是赞成,也有个别反对。这很正常。如果所有人都赞成或者都反对,那就不正常了。我写博客或者写日记,是为那些能和我产生共鸣的人写的。 我说过我愿意把我的经历写出来,并不是因为我曾经做过的事情是正确的,更多我是做错了,写出来是为了让那些看我日记的人,不再犯我曾经犯过的错误。 在我嫁给我老公之前,我曾经交过一个男朋友,就是我曾写过的《我的海归男友》,还有很大一部分还没有写完,我想有一天我还会去写的,虽然那段经历是我一生的痛…… 前一段时间好像看到TOM在搞一个专题:“是否赞成婚前同居?”如果可以重新选择的话,我会选择不赞成!但我仍然会鼓励已经获得双方父母同意的情侣,在结婚前的几个月,选择同居。有关这个方面的观点我已经写专门的文章,相信看过这篇文章的朋友都记得。这里我就不再多说了。我甚至清楚记得,有个网友给我的回帖,说是应该先得到父母的认可。我觉得有一定道理,毕竟得不到父母祝福的婚姻总是很遗憾的。但是如果你们真心相爱,父母即使反对,我还是觉得应该结婚。毕竟与你一辈子生活在一起的人是你的妻子(丈夫),而不是父母。我想如果我跟我老公结婚,如果我的父母不同意,我一样会嫁给他。 我觉得有关性的话题,作为父母一定要在孩子性开始发育的时候,告诉孩子。不要像我那样第一次来潮的时候,惊慌失措,以为自己得了什么可怕的病。我想像我这样经历的女孩,肯定有不少。一生都生活在乡下的父母,从来都没有跟我谈论过性的话题。 我今年春节回福建的时候,我们几个姐妹和弟媳妇她们,第一次谈论有关避孕的话题,在我和弟媳妇的带头下,大家第一次这样公开谈论性话题。个人觉得这样的交流非常好。这也属于性教育的途径之一,性教育并不等于性开放! 我们家是福建的一个小镇。在我大姐姐二姐姐结婚的时候,我才刚上初中。那会儿,结婚前必须要有订婚这个形式,如果一个女孩曾经被退过婚,那么就像商品一样那是属于处理品。这个观点现在在我曾经看过的韩剧里还看到这样的情节。我们家几个姐妹,包括弟弟们,都是有过定婚这个仪式。就我没有。 想当年,我来北京之前,我妈亲自把我叫到跟前,跟我说:“我生了五个女儿,四个现在都是明媒正娶地嫁出去,没有人是婚前大着肚子嫁的,都是处女之身,我希望你不要做出败坏我们家名声的事情来。”我向我妈保证过,我一定会像姐姐一样的,保持我的处女之身到结婚的! 可是,我没有做到。至今,我都很羞愧! 我把我的处女之身给了我的海归男友。我以为我们会结婚的。我没有想到他的家人,会因为我心脏不好而反对的!是我错了!有人说过,对于上床的事情,如果女孩子要是强烈不同意的话,一般是男的是不容易得成的。因为,毕竟对方还算爱着你,不会去选择强暴你的! 所以,女孩子失身了。自己也要付部分责任。就如我,也是。 羞愧是一辈子了。相信聪明的你,不会再犯我曾经犯过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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