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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小产权房的是非

2007-07-06 20:06:23| 点击:1729| 评论:2| 好评:5| 坏评:1|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侠客:龙女
相关标签: 多数人利益最公共 | 房产家居 | 楼市观察 | 房产维权

小产权房,所谓的房产管理权威也真能诌,楞是给自己管不着的东西扣上这一顶玻璃小帽。

有给穿小鞋的,给穿玻璃小鞋的,还有给戴玻璃小帽的?你看还真发生了。叫你戴上如同紧箍咒,且还别人看不见。痛得你眼冒金星,他人却以为你学老顽童,左手和右手在互博呢。

一说,不受法律保护,哪条法律允许你侵呑别人的财产?什么都讲依法办事不是?宪法明确:“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属于人家的东西,人家公平交易,你情我愿的,就搞不懂碍着谁的事了?该没有碍着什么集团或什么部门的利益吧?

二说,影响公共利益。且慢,别拿公共利益吓人,我胆子小,不经吓。千百年来谁拿农民的利益当“公共利益“呀?中国绝大多数人口(农民加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利益还不公共么?这一任中央领导可确实是把农民放在心上的,是有目共睹的,想尽办法要让农民富起来,怎么有的人就想开倒车呢?你维护的是谁的公共利益?是开发商吧。

三说,无产权。你卡着不办,别人当然没有了。我怎么觉着这么别扭呀,好像有产权的房子,你也能当一半的家。人家的东西你那么起劲干吗?你不过就是一登记的,把档案管管好就行了。你什么利益没到手是不是,特象封建社会的管家婆,你的也是你的,别人的也是你的!

你歇歇吧,什么时候你那几条歪歪理非得被废了不成。宪法曰: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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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小产权房就是国家没有得到土地出让金杜军 2007-12-11 23:04:39
坏评的,到是怎么个坏法,你倒是说呀,有什龙女 2007-08-16 10: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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