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可行的解释就是,阿联的商业价值让雄鹿放不了手。姚明带给火箭太多的利润,火箭已经被公认为“姚明爆发户”。阿联现在的广告已经不少了,再加强开发,势必能超过姚明,而雄鹿对于利润和暴光率的渴望比任何人都强,因为他们远离媒体太久太久了,最近的一次光荣好象是25年前进过一次总决赛......
误区四、费根只图眼前利益,不顾球员发展。
利益确实是费根追求的,但是这原本跟阿联的发展不矛盾,甚至是互利的。姚之队对姚明的成功开发运做,让所有经纪人眼红,费根得到阿联后也兴奋异常,连阿里纳斯都怪费根只顾忙别人,忽略了对他的开发。这个“别人”就是阿联,费根原本认为自己的运做会超过姚之队,为阿联和自己包括NBA取得更多的价值,并且可以持续发展,可是满腔热情被雄鹿固执的浇灭,其实一个商人最痛心的还不是自己的利益被损害,而是巨大的利润被无端废弃。费根是个商人,不到最后,他不会放弃挽救阿联以及NBA的利益。
误区五、商业价值取决于实力,阿联努力提高自己的实力才是最重要的,所以先在雄鹿潜心锻炼,等实力高了,商业价值自然就跟上了。
这句话前半句对,后半句有问题。别人的商业价值是在实力上,而姚明和阿联不一样,更多的商业价值在人气上,看姚明和小斯就知道了。如果阿联前几年是潜伏期,那么国内的人民长期看不到阿联火起来,就会认为阿联根本不行,人气只会一降再降,那时候压力也就越来越大,就算最后磨剑成功,也有可能是个“知错肯改”的形象,根本做不到姚明杰出青年的形象,不是错误青年就不错了,这样被国人排斥的人气,还有什么商业价值?众口铄金是很恐怖而又是国人擅长的,阿联只能一直火,最后越来越火,一旦冷了下去,就很难再火起来,大郅就是例子。
退一步讲,在雄鹿,既没有经验丰富的老内线言传身教,又没有足够的机会来磨练(参本文误区一),也不适合阿联潜心磨练。
误区六、是金子在哪都能发光,阿联会把亚洲的关注带到雄鹿来,还是会有市场价值的。
20年前这么说没错,但是在现代人眼中,现在能发光就应该马上发光,而且能发多亮就多亮,这叫时效。打个比方,纽约或者洛杉矶能让阿联象个探照灯一样亮,旧金山能让阿联象灯泡一样亮,那么密尔沃基只能让阿联象萤火虫一样亮,这就是市场运做能力和市场消化能力的差别,一个城市的球迷数量是农村的好几倍,并且一个城市球迷的购买力也是一个农村球迷购买力的好几倍。阿联确实能把关注带到雄鹿来,但是引起的密尔沃基的反响效果却比其他地区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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